我是重庆在校学生,今年9月份拿到的会计
继续教育免培条件有哪些?需提供哪些免培证明? 答:⑴参加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或高级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中级持单科成绩单; ⑵参加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办理; ⑶在职人员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于2012年度取得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含大专)或学位证书的; ⑷经市财政局认可并备案参加国家会计学院、财经大学会计及会计管理专业培训一周以上(含一周)的; ⑸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且年内达到24小时...全部
继续教育免培条件有哪些?需提供哪些免培证明? 答:⑴参加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或高级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中级持单科成绩单; ⑵参加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办理; ⑶在职人员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于2012年度取得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含大专)或学位证书的; ⑷经市财政局认可并备案参加国家会计学院、财经大学会计及会计管理专业培训一周以上(含一周)的; ⑸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且年内达到24小时,凭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记载; ⑹2012年度完成市财政局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并取得研究成果(凭结项证明和课题报告); ⑺2012年度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经济类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 ⑻2012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
以上人员可在2012年12月31日前,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按属地原则到区县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办理。 2011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在2012年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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