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州市普通高中学生档案教师
1、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生持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号进行学籍注册备案。注册中凡涉及学生信息,必须与户口本进行核对,保持完全一致。学生本人认真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普通高中学生档案》(以下简称《学生档案》),学校使用河北省教育厅监制的“河北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电子注册录入。 学校要在学生信息录入完成后打印相关信息交由学生核对签字,并存档备查。
2、填写《学生档案》要求:一是档案填写必须使用钢笔;二是档案封面和第1页(除“学籍变动登记”栏外)要填写完整,并要将第2页“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学生父母情况和第3页“本人简历”项填全;三是档案中粘贴的照片必须使用蓝底、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全部
1、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生持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号进行学籍注册备案。注册中凡涉及学生信息,必须与户口本进行核对,保持完全一致。学生本人认真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普通高中学生档案》(以下简称《学生档案》),学校使用河北省教育厅监制的“河北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电子注册录入。
学校要在学生信息录入完成后打印相关信息交由学生核对签字,并存档备查。
2、填写《学生档案》要求:一是档案填写必须使用钢笔;二是档案封面和第1页(除“学籍变动登记”栏外)要填写完整,并要将第2页“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学生父母情况和第3页“本人简历”项填全;三是档案中粘贴的照片必须使用蓝底、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底部加“XX年学籍专用”字样;四是档案封面要加盖县(市)教育局普教科(股)学籍专用章。
凡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档案将不予注册。
3、学籍电子注册要求。录入的学生基本信息要全,其中“基本情况”栏中必须填写学籍号、档案号(填写学生当年中考报名号—“bmh”项)、姓名、性别、户别、民族、学制、班级、出生日期、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简历、家长”栏中,录入小学毕业校、初中毕业校、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成绩”栏内录入中考总分(不含加分);“其它”栏注明生源、是否住宿、是否借读等。
4、学籍注册结束后,学校如果再补录学生,除办理上述手续外,还需持学生的初中毕业证、中考准考证、补录学校证明信到我局基础教育处进行核实办理。补办学籍工作应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完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