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扬州市区户口,我父母是南京的知青.现在买了两套南京郊区的农民拆迁分的房子.一套是买的别人家的,当时买的时候只有一份契约,而且该契约上有卖房人家的户主和家庭成员都签字和按手印了.还有一套是我外公的(现在一个人住,他是当地拆迁的农民)现在我妈这边的人通过协商把老人交由我妈赡养并负责到老.其房子由我妈继承.并一起写了字句按了手印.请问我们这份字句有效吗?我妈能否继承该房产?能否将这套农民拆迁房过户到我妈的头上.?
1、你外公的房子你妈妈可以继承,但仅凭字据继承可能会存在问题,最好是让你外公立下遗嘱并进行公正,这样就合法了; 2、至于另外的一套房子,要看房屋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商品房,你们可以通过交易过户或通过赠与过户;如果不是商品房而是农村房就不能进行买卖了,也就是不能进行过户。
1、你外公的房子你妈妈可以继承,但仅凭字据继承可能会存在问题,最好是让你外公立下遗嘱并进行公正,这样就合法了; 2、至于另外的一套房子,要看房屋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商品房,你们可以通过交易过户或通过赠与过户;如果不是商品房而是农村房就不能进行买卖了,也就是不能进行过户。收起
这是对你的考验,所以别太心急,好事多磨,耐心的去解决问题...
很简单,房子和谁买的找谁补办手续,只要能证明她家享有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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