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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案例分析,急!

杨某因小时候患小儿麻痹症,导致下肢残疾,行动不便.1997年杨某高中毕业报考该市普通中专学校,填报第一志愿是该市某财贸学校.该校录取分数线为436分.杨某考试成绩为467分,超过录取分数线,已具备录取条件.但该校以本校的计算机房在四层楼,杨某无处理能力为由,拒绝录取杨某.请问财贸学校的决定是否违反宪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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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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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财贸学校的决定违反了我国宪法。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如果残疾考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无论是普通高中,还是高等院校,都必须招收其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普通小学、初中,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中、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这一学校招收。
     。

2005-01-14

254 0

由于我们国家还没有违宪审查制度,你最好是向其上级教育部门反映或者借助媒体的力量宣传。

2005-01-14

267 0

“鱼儿的眼泪”回答的很对。不过,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周围存在的太多,如果你去纠正他,是非常困难的,并且要有毅力。 就象北京户口,是多么的值钱一样。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差别,等等。

2005-01-14

256 0

违宪,侵犯其平等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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