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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的响应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我在一份资料中看到应急预案有六个响应等级,请问是如何划分的。越详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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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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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2006年1月8日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个响应级别: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而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时的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也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至于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详细响应等级以及预警等级划分,则要分别参看不同的专项应急预案来判定。截至目前,国务院先后发布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有:《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核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等。
    这些专项预案与总体预案一起构成了我国的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至于你所说的六个响应等级,我国并无此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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