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主,有将自己的一套产权住宅,与一房屋中介签订了委托租赁合同,由该中介代理对外出租.在我的委托合同到期后,中介公司无视委托合同到期,私自与新租户又签订了为期1年的租赁合同.经与中介及租户沟通无效后,我诉至法院,一审判决我胜诉,同时要求中介及租户腾退房屋.但是中介公司知道我急于用房,故意拖延,选择了上诉(这样简易程序又要拖延3个月!!)
我结婚要用房,中介成心拖着,法院判决的速度也十分的缓慢,请问,难道我只能选择等待么?难道在法院判决杀人犯违法之前,被害人必须要让人杀死也不能反抗么.
请问我能否在二审前,申请提前执行一审判决,即虽然中介公司已上诉,但我要求一审法院执行一审判决内容,收回我的房屋
1、你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委托租赁合同为1年,因此中介公司只能代为出租一年,显然中介公司是违约了;
2、对于第2年的出租合同,你与中介公司没有续签合同,中介是在无授权的情况下的代理行为,显然侵犯了你房东的物权。
至于承租人能否在第2年住你的房子,要看他是否在签订合同前是否明知中介没有授权。
(1)明知没有授权,则属于恶意,则房东可向法院主张他们的合同无效;
(2)不知情,则属于善意第三人,则承租人有权租用。
3、现在一审法院支持了你的主张,但对方又提起上诉,因此侵犯了你房东的物权的正常行使。
4、而你由于结婚——生活的急需,你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先予执行的要求;
如果案件还...全部
1、你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委托租赁合同为1年,因此中介公司只能代为出租一年,显然中介公司是违约了;
2、对于第2年的出租合同,你与中介公司没有续签合同,中介是在无授权的情况下的代理行为,显然侵犯了你房东的物权。
至于承租人能否在第2年住你的房子,要看他是否在签订合同前是否明知中介没有授权。
(1)明知没有授权,则属于恶意,则房东可向法院主张他们的合同无效;
(2)不知情,则属于善意第三人,则承租人有权租用。
3、现在一审法院支持了你的主张,但对方又提起上诉,因此侵犯了你房东的物权的正常行使。
4、而你由于结婚——生活的急需,你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先予执行的要求;
如果案件还处于法院审查上诉状期间,还没有决定受理二审前的,我认为你应当可以向法院提起答辨状,以“上诉的理由明显不成立”为由,请求法院不予受理二审的请求,直接驳回上诉。
先予执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即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履行义务,被告必须接收这个要求;
(你在本案中与对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十分明确的,你有相关的委托租赁合同为证)
(2)如果不先予执行,原告的生活或生产将受到严重影响(你因为要结婚,应当符合这一条);
(3)被告有能力满足原告的要求(被告:中介公司、承租人均符合条件)。
民事诉讼法106规定的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
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
补充问题的回答:
1、你已经有了法院的一审的胜诉判决,因此在法律上你将有很强的合法性。
你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要求承租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2、对方已经准备提出上诉,此时一审的判决还没有生效,因此你在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方面,还欠缺法律依据。
3、如果你坚决要求立即入住,建议你最好通知承租人亲自到场,并当面清点对方的物品,列单并要求对方主动搬走;
如果对方不肯出面,你可以请别人3人以上作为见证人,并列出对方物品的清单。
如果能将对方物品提存于一些专门的机构或仓库,则更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