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了一商铺,该商铺是以与开发商签署十年包租的形式下购买的,包租日从06年7月1日起至终.购买商铺的买卖合同原定06年3月31前交付使用,7月1开业,但实际已到7月还未能交付使用,约7月底才能交付.现在开发商说会按包租协议从7月1日起给我租金,至于延期交房的三个月的违约金就不给了,如要违约金包租协议就解除.说我也违约了,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能要回违约金吗?
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有说包租三年,回报8%的话.对方再改就是...
这种所谓的“售后返租”多有陷阱。 主要问题在于,开发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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