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有关税收筹划方面的事例,有没有高手探讨一下?
1、增值税
(1)选择合适的产业避税
如,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批准的融资租赁企业将货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不征收增值税;对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无实物交割,不征收增值税;对城市垃圾沼气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至2010年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集成电路产品,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即征即退。
(2)适当的优惠方式避税
如果一个企业给于另一家企业优惠有两种方式(1)商业折扣、(2)现金折扣
对于商业折扣,每个国家都允许在增值税前直接扣除,而对于现金折扣,中国采用总价法,不允许优惠价格在增值税前扣除,采用净价法的国家允许扣除。
(3)选择恰当的抵扣方式
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的货物,一般不可抵扣,造成较高的增值税赋,一般不宜采用;只有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用于福利等本身无法抵扣的物品才可在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
对于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抵扣。
(4)选择合适的开票日期
对于开具发票的时间,增值税条例有明确的规定
交易方式 纳税时间
直接收款交易货物 收到销售额、提货单交给买方
托收承付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
赊销、分期销售 合同规定的收款日
预收货款 发出货物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 收讫销售额当天
委托他人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当天
视同销售(除代销) 移送货物当天
进口货物 报关当天
(5)选择合适公司类型避税
对于利润高、成本低的产品,如果主要对个人销售,外商可以注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利润低的产品、劳务注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降低税收。
如果,一件抵扣额1000元,售价为10000元(均为不含税价),采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缴纳增值税1530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53元;采用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商业增值税率4%,增值税400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0元,仅此一项节约税款1243元。
(6)经营各种不同税率货物、应税劳务分别核算收入
对于同时兼营不同税率的产品,如既销售燃气炉灶(17%),也销售天然气(13%)的公司,如果能够分别核算收入及成本,正确计算税额,则可以按分别税率计算;对于不能分别核算的公司,按增值税从高税率征收。
如果一家公司A销售炉灶收入50万元,天然气收入500万元,分别核算缴纳增值税为50*0。17+500*0。13=73。5万,附加税7。35万;没有分别核算则550*0。
17=93。5万,附加税9。35万,分别核算避税22万元。
(7)对视同销售的处理
《增值税条例》规定,对于以自产产品投资、发福利、建造固定资产、抵债等都要作为视同销售处理,交纳增值税。
对于其转让价格既可以按照成本计价,也可以按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如果按照成本计价,则实际没有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
(1)经营各种不同税率劳务分别核算收入
一般来说综合宾馆同时经营保龄球、跑马、电子游戏、住宿、餐饮、电信服务。
财税[2001]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的通知》规定,保龄球、跑马、电子游戏征收20%营业税。
住宿费征收5%营业税,餐饮行业征收3%营业税,对于宾馆的电信服务,对超过支付给电信公司部分的3%征收。如果没有分开核算收入,则必须同以20%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2)相关行业避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教育行业(含幼儿教育、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免收营业税;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相关咨询、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收入免营业税。
(3)公司类型避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对于个人转让著作权免税。如果该著作权归某一组织所有,则应当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例如,一部畅销著作权归A公司所有,出售版权取得收入100万元,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5。
5万,而如果是个人出售版权则没有这笔税负。
(4)合理确认收入
虽然营业税没有抵扣一说,但是,有一些行业无须将收到的全部价款确认为收入。 例如一家旅行公司,可以将飞机票款项改为代订机票,将住宿费确认为代收,则可以减少纳税基数,减轻税负。
3、消费税
2006年中国出台了新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增加了一些税目,如高档手表、游艇、实木地板、一次性筷子、高尔夫球;调整了一些税目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 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
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其纳税人没有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上述新增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申报缴纳消费税。
对于消费税避税的关键就是减少生产利润,增加独立销售部门利润。
笔者认为,消费税是跨国企业比较容易避税的税种,因为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资本较大,拓展业务能力较强,可以比较容易地在一个产业形成产销一条龙,通过价格转移将利润转移至独立销售部门,税法规定商贸企业前两年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这样还可以顺便避所得税。
例如外国企业A生产摩托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给独立销售部门12000(不含增值税)30辆,门市部将摩托车销售给消费者16380(含增值税),求应缴消费税(税率10%)。
12000*0。1*30=3。6万
门市部为非独立销售部门,求消费税。
16380/(1+0。 17)*30*0。1= 4。2万
可见,门市部是否独立对缴纳消费税额十分重要,独立销售部门多缴0。
6万元。对于摩托车生产厂商每年生产数万至数十万辆摩托,每辆车节约税款200元,一年则以千万计。
4、关税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允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其范围包含了贸易性商品、进境人员随身物品、个人邮递物品、运输工具工作人员携带物品、馈赠物品及其他方式进境物品。
全球四大会计事务所均有关税全球服务业务,可见关税避税是最有利润的税种业务了。
跨国企业比关税的措施有:
(1)价格转移
在进口业务中,外商在中国成立公司,进口商品时,降低价格,再由国内公司将其高价出售,可以降低关税水平。
出口业务中,如果出口商品需要缴纳出口税,外商可以在中国成立公司,采购该货品后低价出口,降低税基,达到避税目的。
(2)无形资产避税
美国曾经流传一个故事,比尔拿着一张光盘,过加拿大海关,关员问他说光盘值多少钱,比尔说值500亿美元,关员摇摇头,放他过关,原来比尔就是MS总裁比尔盖茨,光盘就是Windows母盘。
(3)安装、基建、咨询、维修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安装、基建、咨询、维修服务价格不得计入完税价格。 适当扩大安装、基建的费用,即可以避税。
5、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税种,法人、自然人只要有偿转让房地产都要依法缴纳该税,而不论该法人的性质(内资、外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团和其他组织等)。
涉及房地产交易的税种主要有:印花税、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法人(或个人)所得税、契税等。
跨国企业通常采用的手法是从其征税范围入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征税的范围是(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随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
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买卖时,必须先收回国有,然后出让。划拨土地的情况除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外,一般也很少出现了。 这就使“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文章好做了。
笔者认为,应当注意的是“建筑物及其附着物随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同转让”的情况。那么,什么叫“建筑及土地附着物”呢?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附着于土地上且不能移动或经过移动会损坏的物品。
我们认为一处房产,其装修材料并不附着于土地,如果对毛坯房屋进行装修、添置家具,通过适当的价格转移,增加家具、家电的价值,是可以起到避税作用的。
如:公司A开发销售一幢公寓,计划按精装修标准销售给客户,每平方米售价6000元,房产可销售面积2。
5万平方米。问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公司可以通过组建装修公司方式处理,将装修的收入、费用独立出去,在销售房屋时,先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在以装修公司名义与其签订装修合同。 这样房屋收入就分解了。
假设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5000元,装修价格1000元。通过分解收入,装修收入的1000元,就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由于土地增值税采用累进税率,增值额超过一定标准会成倍增加,因此,这种方式是比较有效的。
那么如果将房地产公司整体转让呢?国家税法规定,企业整体转让股份的,除征收个人所得税(20%)、印花税、契税外,不再征收其他税赋。
6、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拥有、出租而征收的税。
其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按照房地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为从租计征。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剪除10%~30%后,按余值计算缴纳。
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 房产原值是账簿的“固定资产”科目记载的房屋价值,它不仅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价值(暖气、卫生、通风、照明),还应包括纳税人对房屋改扩建的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对投资联营的房地产,如果共担风险,以房地产余值计税;对于以联营名义收取的租金,以租金计税。对于融资租赁房地产的情况,租赁费中包括了房屋价款、利息、手续费等,与租金内涵不同,所以,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按房屋余值计税。
房产在交付使用时,有空调设备的,房产价值应当包含空调价值。
对于房产税避税手段,主要是租赁的价格分离、租赁改承包的手段。
例如,一家房地产A公司将写字楼对外出租(2万M2),每平方米价格100元/月,该价格中包含了水电费、物业费等杂费。
问如何筹划?
我们首先来计算一下A在该笔业务的税收:
营业税及附加:每平方米租金100元,2万平方米计200万元,乘以5。 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率,应缴纳11万元。
房产税:企业房产税以12%计算,缴纳房产税24万。
如果企业代收代缴水电费、物业费50万,则50万元不需交纳任何税收,直接节税8。75万(其中房产税6万)。
又如,A企业房产余值100万元,租金收入20万元,如果不考虑其他税收,对外资产承包税率为余值的1。
2%,缴房产税1。2万元,对外出租缴税为租金12%,缴房产税2。4万,对外承包比出租节税1。2万。
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由于最近国家考虑两税合并的问题,所以本文只简要说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避税方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简称《外税》)的节税方式,主要是依靠利用税收优惠条款、转移定价条款避税。
例如《外税》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经批准可以向总机构缴纳管理费,在所得税前扣除。
有关部门(当然是外国部门)提供咨询、市场信息、产品供销等服务的费用,也可以扣除。如果,总机构提取管理费、并提供法律、信息服务,可以扣除费用避税。在经济特区、从事服务业、基础建设行业都可以减免税收。
又如,对于外商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法律规定的减征、免征期满后,如果出口额达到企业产品产值70%的,减半征收外税,最低可按10%计。如果外商在中国设立加工基地,不仅使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将产品出口赚取外汇,还可以享受最低10%的外税优惠。
对于像德国、法国的高税国家对华投资,通过定价转移,将利润转移至中国,可以避税。
8、个人所得税
外国人在中国投资的目的之一是分得利润,避税也应该考虑这个问题。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名义税率很高,最高可达45%,但是,有各种各样的优惠,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式主要依靠利用税收优惠、分解不同收入、转换其纳税人身份的方式避税。
例如,一个外国人在中国投资,产生可供分配利润100万元,如果不分配,到第二年,依据中国税法,其利润视同分配,缴纳20%的个税。 所以,他可以计提企业发展基金,将利润分配,这样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又如,一个外国人在中国投资企业任职,同时取得工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租房被动收入、股息所得收入,可以分开计算收入,减少税基。
再如,中国只对在中国有住所、居住满一年的外国人视为居民纳税人,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居住时间不到法定时间而避税。
四、电子商务避税:一个避税新大陆
今年来,电子商务网络行销方兴未艾,其蓬勃发展已成一日千里之势。根据美国国际数据公司1999年6月发表的报告,至1998年年底,全球互联网用户超过1。
6亿,商务规模多达500亿美元。美国财政部表示:“电子商务不是发生在任何一个物理地点的,而是发生在网络空间一个模糊世界中的活动……”
电子商务的特点:开放性,电子商务在“网络空间”这个虚拟市场中进行,超越了空间限制,市场和市场主体无限扩大;流动性,电子商务双方经常变更名称等内容,即时流动;隐蔽性,电子商务运用数字化和无纸化操作,加密技术更使商品和账目多了一道保护屏障;高速创新性,信息网络技术不断创新,商品流通渠道和劳务提供方式日新月异,而税收制度相对稳定,很难对其监管;不均衡性,大部分电子商务集中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也使得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的国际税收协调产生了矛盾。
征税瓶颈
为什么无法对电子商务征税呢?我们知道:征税要对征税的管辖权判定(谁收取这笔税?)、交易对象身份的判定(是否为居民纳税人?)、所得类别的确定(销售、劳务或是特许权使用费?)、常设机构的确定(是否需要有确定的人员及地点?)等一系列问题。
而在电子商务形式下进行的交易,对上述问题都很难确定。
各国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和方案
由于各国税法不能够统一协调,各国对电子商务的税收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其中:
(1)美国,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在1998年10月签署总统令,把“因特网免税法案”(INTERNET TAX FREEDOM OF AMERICA)上升为法律,宣布至少在3年内给于电子商务免税。
(2)经合发展组织(OECD),1998年10月,OECD在渥太华召开部长会议,并达成共识:现行的税收原则适用于电子商务;消费税遵循消费地原则,数字产品视同劳务征税;纳税人识别标准相同,但识别方式不同;应当沿用现行的避免双重征税规定。
(3)欧盟,1998年年底,欧盟规定除推行增值税外,不对电子商务开征其他税收,并以消费地税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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