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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应该怎样对待孩子才更好?

离婚后,孩子由对方抚养,可对方再婚后,我觉得不大方便经常去看孩子,一方面我不想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又很想孩子,孩子才5岁,还小不懂事,她也很希望我经常去看她,她需要妈妈.从经济条件考虑,对方能提供孩子更好的条件,所以我不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我这么做对吗?我应该怎么做对孩子才更好些呢?

全部回答

2006-07-04

0 0

  离婚实质上是这样一个状况:孩子为父母一方或双方的过错或感情缺失埋单,她(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失去完整家庭为代价,换取了父母双方的解脱与安宁。所以离婚主要考虑问题应该是如何减少对孩子造成的影响。
  
  所以我认为应该和你前夫共同承担起孩子教育的义务,拿出一种良好的心态,尽量缩小离婚前后对孩子生活习惯的差异,给孩子一个过渡适应期,逐步接受这个现实,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别忘了,孩子永远只有你唯一的一个妈妈!!!!经常去看她吧,她需要的是你的爱!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

2006-07-05

591 0

我想,原则上按照约定的时间接孩子回来,而不是去他家看他.不要贸然打扰就好.

2006-07-05

592 0

怎么都难!

2006-07-05

619 0

     我的建议是:还是继续去看她,就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不要让孩子觉得失去了妈妈,你不一定要去到他家,可以约孩子出来你在外面等,也许你在短期内会觉得自己处于一种尴尬的位置,但为了孩子什么都得忍,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让母爱减少半分。
   让孩子在条件好的一方抚养你没有做错,母爱就是这么伟大,宁愿自己承受着思念的痛苦也为了孩子能吃好穿好,那么现在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爱。  如果你因为顾虑影响他的生活而不去看孩子,让孩子觉得妈妈不要他(她)了,反而产生一种讨厌妈妈的心理。
  如果我是你,我依然会用原来的方式爱她(他),孩子只知道父母是否还爱他(她),别的都不知道的。婚姻既然是一个错误,为什么还要孩子来承受这个错误而来的苦果呢?。

2006-07-04

618 0

你常去看,肯定会给对方女主人带来厌烦,如果处理不当,给孩子和前夫都会带来麻烦和烦恼,你们的离婚,导致孩子要面对一个新的家庭,为了她安安静静的生活,还是忍痛割爱,把爱埋在心里吧,度过依赖期,孩子大了、成人了,她总是你的,永远改变不了,时间会让一切适应,对她好的最有效的方式应该是远离。。。这并不代表你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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