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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问题

缓刑的是不是当庭释放?刑期是不是要重新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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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30

0 0

缓刑就是考验期满没问题后就不用承担实刑 被宣判缓刑者应当庭释放 不存在重新计算的问题

2006-06-30

155 0

是当庭释放,刑期可以折抵!

2006-06-30

171 0

缓刑是当庭释放.如果当庭不宣判的不释放.等接到判决释放. 如果宣判就必须当日释放 第二个问题:刑期不需要从新计算,在看守所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从进看守所的那天开始算起!

2006-06-30

189 0

     1。缓刑的释放 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由罪犯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协助执行,多数法院将缓刑执行通知书送到公安机关,即完成了缓刑的执行程序。
   虽然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缓刑的期限作了规定,但实践当中,有的法院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缓刑犯的执行不及时,致使部分缓刑犯超期关押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当中也有公安机关的原因。  比如,被宣告的缓刑犯在释放前要交纳生活费用,有的要通知家属来交纳,这样造成缓刑犯超期关押的现象时有发生。
       2。刑期的计算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
   。

2006-06-30

187 0

不是. 缓刑是在缓刑期后重新计算法庭给你的判决.比如说:死缓,就是说在法院指定的一段时间的缓刑后,再处以死刑.但是,如果你在缓刑期间做了对社会有贡献的事,并且引起了很大的凡响的事,法院就会按照你所做的贡献的大小的量来适当的给你减轻一点的处罚.但是,也有因为所犯之事对社会威胁太大的,不给予减轻.而照原判处理. 总之,缓刑不是当庭释放,刑期是要在缓刑期后重新计算.

2006-06-30

188 0

缓刑: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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