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转房婚?
转房婚,又称为“收继婚”、“升房婚”、“转亲婚”、“叔嫂婚” 等。一般而言,转房婚是指父亲死后某一特定的儿子收娶其后母,或者兄长 死后弟弟收娶其嫂,或者弟弟死后兄长收娶其弟媳。民俗学家们认为,在原始社会各个部落之间征战频繁,从而自然而然 地将抢掠来的妇女当作自己的财产。 而一旦这些男子死去,为他们所拥有的 “妇女”也自然而然地被以财产的形式,转让给本部落中的其他男子。随着 交换婚的产生,这种转让范围也逐渐缩小。当家庭和私有制出现以后,家族 制度形成,转让也就逐渐固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即通过掠夺或者交换得来 的妇女在其丈夫死后,一般都得转让给与死者具有近亲血缘关系的人。 而随 着私有制的...全部
转房婚,又称为“收继婚”、“升房婚”、“转亲婚”、“叔嫂婚” 等。一般而言,转房婚是指父亲死后某一特定的儿子收娶其后母,或者兄长 死后弟弟收娶其嫂,或者弟弟死后兄长收娶其弟媳。民俗学家们认为,在原始社会各个部落之间征战频繁,从而自然而然 地将抢掠来的妇女当作自己的财产。
而一旦这些男子死去,为他们所拥有的 “妇女”也自然而然地被以财产的形式,转让给本部落中的其他男子。随着 交换婚的产生,这种转让范围也逐渐缩小。当家庭和私有制出现以后,家族 制度形成,转让也就逐渐固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即通过掠夺或者交换得来 的妇女在其丈夫死后,一般都得转让给与死者具有近亲血缘关系的人。
而随 着私有制的发展,当买卖婚逐渐产生和流行以后,转房婚又和氏族或家族内 部的财产继承直接联系起来。既然妻子是由丈夫的家庭出钱买来的,那么, 她自然成为丈夫家庭财产的一部分,也理所当然地不能外嫁,而只能由家族 或家庭内部的成员来继承这件财产。
从古籍记载来看,中国古代就存在着转房婚的形式。虽然“三皇五帝”只是传说中的时代,但通过某些后人的“想像”,却正好反映出“想像者” 当时的某些婚姻状况:据载,舜和他弟弟象的故事就反映出转房婚的某些征象。
舜还没有发 达的时候,在家里帮助父亲务农为业。但父亲不喜欢他,而偏爱象。父亲和 象想谋害舜,再三下手,但因天佑善人,总未如愿。其中有一次,象将舜骗 进井中,然后就和父亲落井下石,用土将井都填满了。
两人都以为舜必死 无疑。象就公开说道:“舜娶的可是尧的两个女儿呀,这下可就归咱所有 喽!”准备将两个嫂嫂占为己有。转房婚曾经在汉族和周边少数民族中广泛流行。但就汉族而言,最迟 在宋朝,朝廷已下令禁绝转房婚,违者会受到比较严厉的惩罚,这当然与同 时兴起的理学思潮不无关系。
在宋朝理学家看来,转房婚最不能容忍之处在 于,其显然大大违反了理学的三纲五常原则。从血缘关系上而言,至少也是 一种“乱伦”行为。理学家程颐明确地指斥唐朝皇帝老子们经常是“其妻则 娶之不正”,也就是说,他们的妻妾都来得不明不白!即使已经到了南宋, 朱熹还是抓住这一点不放,说唐朝的上层人物们居然对“闺门失礼之事不以 为异”,这当然指的是唐玄宗李隆基夺了他的儿媳妇杨玉环等类似的事情。
所以朱熹才鄙夷地说,唐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是正宗的汉 人,而本来就是夷狄之人。所以,朝廷和理学家们都不遗余力地要戒除这种 婚姻习俗。出于政治统治和理学的考虑,官方和正统哲学都极力提倡伦常原 则,比如:要像对待母亲那样对待守寡的嫂嫂。
据说,明州的徐氏三兄弟同居共财,以卖水、舂米为生计,哥哥死后, 两个弟弟在家中侍奉嫂子就像对母亲一般,远近之人没有不夸奖他们的。民 间流传的许多故事也表明了明清时期以后的这种社会潮流。著名的清官形象 包拯就是民间百姓心中的楷模,他从小被嫂子抚养成人,因此对嫂子如同对 母亲那样恭敬。
但同时,这类人物又具有另一种品格,即大义灭亲。戏曲中 的包拯正是因为这一点而备受民众的敬仰。包拯遵照法律将自己的侄子铡 死,而自己充当“儿子”赡养失去儿子的嫂子。包公受尊崇的重要原因即在 于他既能够严格按照礼法来对待嫂子,同时又维护了国家的法律^明清时期,国家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禁止民间实行转房婚,另一方面则 由理学家大力提倡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观念。
官方与儒学还以为贞洁烈女 树碑立传等手段,来向民间社会进行思想观念方面的渗透,强调通过人的内 心修养来强化道德的调节功能。妇女守寡,从一而终,终于在明朝形成了社 会风气。转房婚也终于在汉族地区失去了立足的根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