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维护费、土地使用税、价调基金我想了
河道维护费,规定规定不尽相同,以下是辽宁省的规定:
一、对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按下列标准征收:
(一)凡有销售、营业收入的,按上年销售或者营业收入的1‰计征
;对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进销差价率10%以下的大型商业批发
企业,按销售额的0.5‰计征。
(二)保险企业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5‰计征。
(三)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5‰计征。
(四)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
入的1‰计征。
前款所列收入以地方税务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
维护费可以列入生产、经营成本。
二、对个体工商户按下列标准征收:
(一)能按销售、营...全部
河道维护费,规定规定不尽相同,以下是辽宁省的规定:
一、对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按下列标准征收:
(一)凡有销售、营业收入的,按上年销售或者营业收入的1‰计征
;对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进销差价率10%以下的大型商业批发
企业,按销售额的0.5‰计征。
(二)保险企业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5‰计征。
(三)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5‰计征。
(四)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
入的1‰计征。
前款所列收入以地方税务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
维护费可以列入生产、经营成本。
二、对个体工商户按下列标准征收:
(一)能按销售、营业收入计征的,按销售、营业收入的1‰计征;
(二)经营规模小,不能按销售、营业收入计征的,每年每户30元
。
三、有工资收入的城镇职工,每年每人按5元征收,由单位代收
代交。
四、民政福利企业、劳改劳教企业、特困企业或者纳费人因不可
抗力,交纳维护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征收部门提出申请,经水行政主管
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征、减征或者免征,缓征期最长
不得超过6个月。
城镇职工中离退休人员、1年累计3个月以上领取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的职工和生活确有困难的其他职工,免征维护费。
五、凡按销售、营业收入计征维护费的,每年1月31日前交纳
其上半年的维护费、7月31日前交纳其下半年的维护费;城镇职工和不
按销售、营业收入计征的个体工商户,每年1月31日前交纳其全年的维
护费。
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维护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向征收部门提出申
请,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季征收。
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比例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 ,一般是销售、营业收入的1%。
土地使用税,也是地方自行规定,国务院制定了一个《暂行条例》,作为一个指导:
(一)大城市1。
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