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价值30000多元未遂该如何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五十条规定:本修正案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第三条规...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五十条规定:本修正案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据查,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最低起点是30000元。
因此对于此案,要看是哪个省份的。 如果该省份规定的是以3万元以上(如四万元或者五万元等)为起点,则其盗窃数额属于“数额巨大”,一般的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其盗窃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该省份规定的是以3万元为起点,则其盗窃数额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当然,对于盗窃未遂则同样“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至于到底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自首、立功等其他量刑情节综合予以考虑确定。
供参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