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货币流通规律怎样理解:在
决定一定时期商品流通过程中货币需要量的规律即货币流通规律。在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与同一单位的货币平均周转速度成反比。用公式表示为:
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同一单位货币平均流通速度即如果以M表示流通市场货币需求量,Q表示可供商品总量,P表示单位商品价格,V表示单位货币流通速度,则货币需求量公式可表示为: M=PQ/V
以上公式为金属货币流通规律。 货币有了支付手段的职能以后,货币流通量公式要作相应的补充,补充后的公式变为:
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赊销商品价格总额+到期支付总额—互...全部
决定一定时期商品流通过程中货币需要量的规律即货币流通规律。在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与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与同一单位的货币平均周转速度成反比。用公式表示为:
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同一单位货币平均流通速度即如果以M表示流通市场货币需求量,Q表示可供商品总量,P表示单位商品价格,V表示单位货币流通速度,则货币需求量公式可表示为: M=PQ/V
以上公式为金属货币流通规律。
货币有了支付手段的职能以后,货币流通量公式要作相应的补充,补充后的公式变为:
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待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赊销商品价格总额+到期支付总额—互相抵消的支付总额)/同一单位货币的平均流通速度
政治经济学给货币下的科学的定义是:“作为价值尺度并因而以自身或通过代表作为流通手段来执行职能的商品,是货币。
”(马克思《资本论》)也就是说,作为货币,是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统一,这是货币的两个基本规定,两种基本职能。
货币是一切商品价值的代表,商品价格与商品价值成正比,与货币价值成反比(例如,生产一匹丝绸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100小时,生产一两黄金的必要时间也为100小时,则1匹丝绸=1两黄金,假设现在货币价值降低为50小时生产一两黄金,则商品价格提高为1匹丝绸=2两黄金)。
货币产生以后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就开始表现为商品与货币的外在对立。
商品并不是由于有了货币才可以通约。恰恰相反。因为一切商品作为价值都是物化的人类劳动,它们本身就可以通约,所以它们能共同用一个特殊的商品来计量自己的价值,这样,这个特殊的商品就成为它们共同的价值尺度或货币。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也就是说,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世界一个基本的量度标尺。一旦货币升值或者贬值,表明这个基本的尺度发生根本性变化。比如,过去的任何一件商品,升值后表明在相同价格上其价值含量增加,用通俗的话讲,相同价格的同种商品,货币升值表明其更贵了而不是更便宜了。
流通手段是货币的第二个基本职能。在市场经济下,与商品流通“形影不离”的是货币流通。商品流通决定货币流通,货币流通不仅反映商品流通的循环过程,而且反映商品流通错综复杂的关系。接近真实的价值尺度,会有利于流通手段的发挥,从而反作用于商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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