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请教几个问题:1、在法律术语里,应然、实然如何解释2、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和省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行政法规相抵触时,应该适用哪一个?
1、从一般意义上讲,法分为实然的法(law as it is)和应然的法(law as it ought to be)。
应然就是“应该是怎么样的法”,实然就是“实际上是怎么样的法”。
实然的法就是法律规则。
法律永远都是不能做到“应然的法”,只能通过努力,让实然的法,也就是法律规则的尽量靠近应然的法。
律学研究的是实然法领域,法学研究的是应然法领域。
2、立法法第八十条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以因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在法律术语里,应然、实然如何解释
这应当是最简单呀
比如任何人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财产,这是应然
但实际上,贪官污吏每天都在拿国家的财产,这是实然
、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和省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行政法规相抵触时,应该适用哪一个?
行政法规只能是国务院制定,其他机关没有这个权力
地方可以制定法规,但不得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简单说,地方法规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一致,则 地方的无效;但如果是因为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则执行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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