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家买了一套房子,现住的地方想过卖出去,但没想到我们的房子没有拿到钥匙就有人看中我现住我房子,很想我们卖给他们俩老,他们生怕我们卖给其他人就给了1万元定金,给了定金后我们相方口头我合同,是没有到工证处证实的合同。他们要求我家尽快搬走,但是至今我们还没拿到新房的钥匙,我们的新房合同写着是2006年3月30号交房的,据说是验收没过关所以现在还不能交房,不过合同上面是写着会赔偿万分之三的违约费,当初我们以为3月份就可以拿到钥匙就去装修,原本打算5月份就搬走,所以就再口头合同上注明5月份搬,但现在是特殊原因,所以我们在3月份时给俩老的儿子通过电话说说清原因,我们还说如果是你们等着房子住,我们可以退回压金一万元给他们去别卖其它的房,可他儿子说不急的。
但俩老最近又打很多次电话过来内崔我们快点搬,我们没可能自己出去租房住让他搬进来吧,如果是这样这不是成了笑话,俩老要求我们赔款,但是在口头合同上我们根本就没有写上这协议的,所以我们可以尽自己的心出赔吗?俩老得知我们买的新房我们可得违约金的万分之三,他要求要我们违约金的万分之三的一半,这根本就没可能,我们是一次性交钱的。
而俩老才给了我家一万元定金,朋友们你觉得这事合理吗?。
先请放心,你不用担心买家的问题,只要真实情况如你所述。
在你的情况中,有几点你需要弄明白。
1。口头合同也是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即使不经过公证也可以生效。
但是这里有点特殊,房屋买卖合同,必须要求订立书面合同,也就是说,你与买家的口头合同,只能约定“买家要买,你要卖房”的这种排他关系,亦即你不能把这套...全部
先请放心,你不用担心买家的问题,只要真实情况如你所述。
在你的情况中,有几点你需要弄明白。
1。口头合同也是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即使不经过公证也可以生效。
但是这里有点特殊,房屋买卖合同,必须要求订立书面合同,也就是说,你与买家的口头合同,只能约定“买家要买,你要卖房”的这种排他关系,亦即你不能把这套房子同时卖给其他人,但是对买卖中的具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内容等,却需要另行订立书面合同。
2。你收了定金,表示双方的买卖关系成立了,但是由于在程序上不具备必要条件,所以在具体执行中需要订立新的合同来补充。特别是交房时间这一条,如果没有书面合同,那就只能再与买家谈了。
如果由于没有书面合同的约定,造成双方的损失——比如说买家觉得他吃亏了,那也只能由他自己承担,同样,你自己的责任也应由你自己承担。
3。如果你单方面退回买家的定金,你就违反了合同。
所谓单方面,是指未得到买家同意。假如口头合同中,对这一项做了违约责任的说明,你应当按照约定对买家进行赔偿,毕竟是你单方面想中止合同。
但是由于口头约定中,并未约定违约金的事情,所以,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你需要注意到,虽然你不用支付,但不等于你没有应该支付的责任,只是你们在当初都没有约定这一项责任。 所以,在司法仲裁的情况下裁判庭会倾向于作出有利于买家的判决。
4。
由于买家与你约定了口头合同,而且你已经收了钱,这表示你们双方对这笔买卖都明确地表示了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买家买房的权利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被称为“善意取得”。
在理清上述的几个关键环节后,这件事该怎么解决就已经很明了了:
你不能单方面要求买家中止合同,不能拒绝买家的买房要求,同时,买家有权善意取得你要卖出的房产。
但是,由于你们的口头合同不完整,所以买家也无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并无权要求具体这套房产于何时何地进行实质交易。你们必须协商后,重新签一份书面购房合同对这些内容进行约定。
假如你坚持要中止合同,买家有权要求你退还定金及其同期利息。
这就是答案。我写得很辛苦,给分吧。收起
问题的关键是你给对方的收条中,收的那10000元钱是“订”金还是“定”金,如果是前一个订字,那就可以反悔回延期,如果是后面的定字那你最好同对方协商解决,房子在你的手里,相信你还是有很大的主动权的。
问题的关键是你给对方的收条中,收的那10000元钱是“订”金还是“定”金,如果是前一个订字,那就可以反悔回延期,如果是后面的定字那你最好同对方协商解决,房子在你的手里,相信你还是有很大的主动权的。收起
首先,应注意1万元定金的协议是什么样的?上面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两者是有区别的. 如果写的是"定金"是要付赔偿及法律责任的.
首先,应注意1万元定金的协议是什么样的?上面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两者是有区别的. 如果写的是"定金"是要付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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