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有一个老头死了留下了12间房子,他有1个女儿3个儿子,女儿嫁人了;大儿子甲结婚了有4间房,前妻死了有一女儿,后又再去一妻,又一女儿;二儿子乙有三间房,有一妻一女;三儿子丙没房,前妻改嫁,有一子。一天三个儿子出去打鱼遇险都死了,问他们的房屋遗产怎么分割, 妻子和孩子各分到几间房,为什么?
继承人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是如何分的??? 请说明白些 谢谢
我的意见,与范专家商榷:
1。 大儿子已有的4间房、二儿子已有的3间房,应属于赠与(《婚姻法解释(2)》第22条),因此,应不属于遗产。
2。 代位继承。继承法及其解释,都没有规定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后,要将所继承的遗产分给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 因此,女儿和3个儿子的子女均分5间房,其中大儿子的2女儿在共同继承遗产后再进行均分。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补充:
看来这是一道纯学术问题。我理解有误,以为大儿子的4间、二儿子的3间包括在老头的12间中;另外,没有...全部
我的意见,与范专家商榷:
1。 大儿子已有的4间房、二儿子已有的3间房,应属于赠与(《婚姻法解释(2)》第22条),因此,应不属于遗产。
2。 代位继承。继承法及其解释,都没有规定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后,要将所继承的遗产分给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
因此,女儿和3个儿子的子女均分5间房,其中大儿子的2女儿在共同继承遗产后再进行均分。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补充:
看来这是一道纯学术问题。我理解有误,以为大儿子的4间、二儿子的3间包括在老头的12间中;另外,没有考虑大儿子、二儿子也存在继承问题。
个人认为所谓的标准答案有问题,主要是混淆了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关系。
一、老人的遗产继承
女儿与3儿子均分,各得3间。其中3儿子须代位继承。
二、大儿子
4间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割:后妻的2间;遗产2间,后妻、2女儿均分,各得2/3间。
代位继承3间,2女儿均分,各得1。
5间。
结果:后妻2又2/3间,2女儿各得2又1/6间。
三、二儿子
3间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割:妻1。5间;遗产1。5间,妻女均分,各得3/4间。
代位继承3间,女儿独得。
结果:妻2又1/4间,女3有3/4间。
四、三儿子
代位继承3间,儿子独得。
五、关于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取代继承人的地位。
转继承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尚未实际取得遗产前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
如果3儿子先于老头死亡,是代位继承,老师的答案显然错误。
如果3儿子在老头死后、遗产继承分割之前死亡,是转继承,其答案也不正确的:
大儿子自己的遗产(2间)中,剥夺了前妻所生女儿的继承份额。
二儿子自己的遗产应为1。5间,继承而来的遗产3间,共4。5间,均分。不知道老师的答案是怎么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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