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住友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上东印象”的新楼盘,本来就是卖楼花。但是因为地方离我家里近,所以我还是交了2万元的预交款。当时人多,售房小姐忙得不得了。没有给我看任何条款。我以为交了款开个收据就可以了。可是当我把钱交了以后,他们没有先给我收据,而是要我在认购人一栏上签字,然后才给我收据。
我回到家里一看,在我认购单上有一条:“销售人通知一个星期以后,不交清首付和其他的各项费用,所交定金恕不退回。”我认为这是不合理条款。万一到时家里有什么特殊情况或没有接到通知,本来售房小姐说了昨天通知我昨天去交款的,结果她没有通知,害得我每个平方多了100元,到时又象今天一样,那么我不是白白送给他2万元。
于是我立即打电话给售房部,没有人接电话。我又接通了售房小姐的手机,把我的疑问对售房小姐说了,并要求退回定金。可是售房小姐说“定金不能够退。”我认为住友公司不退定金是不合法的。1。他们没有预售证本来就不应当公开出售楼花,我们抱着风险去买他们的楼花就是对他们的支持了,他们应当以诚相待,而不应当为用户着想;2。
交了定金就不能够退了,这是不合理条款,何况刚交了钱立即打电话就不同意退款,这不是不合理又是什么?3。交款时并没有把条款给我看,而是把我的钱收进去以后才让我在一张打印的条子上签字。而且是认购单的认购人下只要求签个名字。这不是欺咋行为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个建议,因为我以前也是做房地产销售的 以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楼花的规定不是很规范,但是现在我国有明文规定 不允许对楼花进行销售,这是属于违法的事情;再说这只是预售,也就是说开发商没有相关的手续,所以你所教的定金没有法律依据,根本就不应该交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完全可以把定金要回来,在法律上更是可行。 支持你
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个建议,因为我以前也是做房地产销售的 以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楼花的规定不是很规范,但是现在我国有明文规定 不允许对楼花进行销售,这是属于违法的事情;再说这只是预售,也就是说开发商没有相关的手续,所以你所教的定金没有法律依据,根本就不应该交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完全可以把定金要回来,在法律上更是可行。 支持你收起
:“销售人通知一个星期以后,不交清首付和其他的各项费用,所交定金恕不退回。”是合理的,定金属于交付当时就生效的,交了之后一分钟就反悔也不能退回。 除非...全部
:“销售人通知一个星期以后,不交清首付和其他的各项费用,所交定金恕不退回。”是合理的,定金属于交付当时就生效的,交了之后一分钟就反悔也不能退回。
除非你可以证明对方没有销售权利或销售行为不合法。
至于你说的“交了定金就不能够退了,这是不合理条款”是错误的,只要交了就是不能退,否则定金有什么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
你说的“交款时并没有把条款给我看”这个是你自己的错误,既然都要交钱了那么仔细看看合同是起码的常识,如果他不出示合同那么你不交钱这也是基本知识。
根据你所说的以上证据和情况,你的定金不管官司打到那里都不会赢的。除非你可以有证据证据证明没有预售许可。但是依据我的经验,开发商的合同中应该早已经准备好规避这个风险的条款了。收起
以后一定要记住:定金是不能退还的,而订金就可退还,以后签合同时要留意是定金还是订金。有法律专家在电视上讲过这个问题了。要不你再去问问律师。
以后一定要记住:定金是不能退还的,而订金就可退还,以后签合同时要留意是定金还是订金。有法律专家在电视上讲过这个问题了。要不你再去问问律师。收起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
正常是不能退的,但是你遇到通情达理好说话的人也不是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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