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经济 房地产法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还能不能退还?

我在三个月前租了一套房子,签了半年的合同,具体情况是,前天找到一个合租的,因为房东不同意,我已经把租金退还合租人,现在还是我一人住。房东不愿意让我找合租的人,我一人又承担不了那么多的房租,我想退房,但他又不想退还给我剩下三个月的租金。当时签定合同时,没有规定违约责任。还有一个情况是,他的房子没有办理房屋租赁证等相关手续,我可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让他把剩余的租金退还给我?

全部回答

2006-04-01

0 0
  如果租房合同上没有约定承租方可以提前解约并由出租方退还余期房租的条款(一般地说房东不太傻的话是不会有的),那你就不能退回房租了。但合同上也不会有规定限制居住人数的条款吧?那他就无权干涉你与人合住(你不能说是“转租”,《合同法》中对转租的规定是须经出租人同意),只要他拿不到你转租的证据,他就没办法干涉你。
   这事儿,太小,且时间太短,就是你们现在打官司,这官司没等打完,房租恐怕就到期了。别打官司了。就是不另租,就那么两三个月,有多大的损失呢。不值得。

2006-04-01

359 0
第1,你和房东签约前他有没提到不能再找合租人 如果没有这一点,你可以找人合租。 第2,和房东沟通下。先软后硬。 第3,实在不行找电台爆光他,或者请民事局帮助。打110也可~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房地产法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经济
房地产法
知识产权
拆迁安置
财税法律
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