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的草案于2005年10月28日颁布,请问这个草案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是不是从颁布的那天起呢?草案和正式的法律相比法律效力如何呢?
你指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而没有所谓的《 新劳动法草案》,且这是两个不同的法规,劳动法调整所有与劳动关系相适用的法律关系,而劳动合同法只调整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现在还是征求意见稿,还需要经过提案委员会审议、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最终公布实施等必要的司法程序。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只能在颁布之日起生效。
草案是征求意见及讨论稿,不能做为法律依据及标准,其法律效力是不能与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相提并论的。
对你补充问题中列举事例的正确理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
(三)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其中“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就是指即使合同自然到期,用人单位也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这就是《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亮点。
同理,即使合同到期时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签,而劳动者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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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立法程序有四个步骤: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法律必须经公布后才能生效。
法律草案提出后还要经二到三次的审议,审议的结果有三种:1。
提付表决;2。搁置;3。终止审议。所以该草案要到真正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还需些时日。
我国立法法规定法律案所附草案要经过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劳动法是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才是由其制定和通过。
具体生效时间有几种方式:1。从法律公布之日起。2。法律明文规定具体的生效时间。如1997年刑法规定: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3。规定法律公布后达到一定期限开始生效。
请认真看看新的“劳动合同法”它还只是征求意见的讨论稿,要说执行那怕还早,因为还没有被国务院通过,如果讲效力当然是新的强,因为第65条已经讲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