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提供体操运动员桑兰的经纪人张
中新社纽约4月28日电 (记者孙宇挺)原中国国家女子体操队队员桑兰为当年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意外受伤一事讨说法的诉状,28日已由其美国的代理律师提交给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区的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并发出有关传票。 这份诉状的索赔金额总计18亿美元。
根据桑兰代理律师海明的介绍,这份诉状的起诉对象包括5个机构和3名个人,分别是: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TIG名下的两家保险机构、一家名为RIVERSTONE的保险代理公司、友好运动会创始人前时代华纳副董事长特德特纳、桑兰受伤后在美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两人。
起诉书总共列举了针对上述8个被告的18项控罪,每一项的索赔...全部
中新社纽约4月28日电 (记者孙宇挺)原中国国家女子体操队队员桑兰为当年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意外受伤一事讨说法的诉状,28日已由其美国的代理律师提交给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区的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并发出有关传票。
这份诉状的索赔金额总计18亿美元。
根据桑兰代理律师海明的介绍,这份诉状的起诉对象包括5个机构和3名个人,分别是: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TIG名下的两家保险机构、一家名为RIVERSTONE的保险代理公司、友好运动会创始人前时代华纳副董事长特德特纳、桑兰受伤后在美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两人。
起诉书总共列举了针对上述8个被告的18项控罪,每一项的索赔金额均为一亿美元,其中包括违反协议、违反美国残疾人法、违反纽约州及纽约市人权法、违反美国1964年民权法、违反纽约州保险法、不当得利、侵占财产、未履行监护职责、诽谤、民事共谋、侵犯个人隐私等控罪。
海明称,作为友好运动会的组织者,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对桑兰的受伤直接负责,组织方甚至没有给桑兰这样的与会运动员上意外保险,只保了一千万美元的医疗看护保险。即便如此,美国的保险公司并没有按照保险条约,负责桑兰终身医疗看护,过去十三年来,保险公司以只负责在美国的医疗保险为由,拒绝承担美国以外地区的医疗看护费用,这存在歧视,违反民权法和保险法。
对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海明称,作为监护人,他们没有很好履行应尽的责任,当年桑兰只有17岁,还不到法定提起诉讼的年龄,但作为监护人应该替她去争取权益。另外根据起诉书,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在担当监护人过程中,还存在不当得利、侵犯隐私等行为。
关于为什么将每项控罪的索赔金额定在一亿美元,海明解释,这在美国是很正常的,不仅代表事情的严重、危害的重大,也是确保客户损失得到完全赔偿的手段。具体的赔偿金额将由法官和陪审团裁定。另外,桑兰如果没有受伤,或许能成为世界冠军,其中的损失很难估算。
关于诉讼期限,海明称,18项控罪中的部分诉讼有效期的确已经过去,但也是有原因的,一些诉讼还是在时效期内。对于为什么拖到现在才提告,海明称,当时桑兰的确遇到某些方面的压力。
据海明介绍,目前桑兰已经出现肌肉萎缩、骨关节病变等状况。
这也更需要她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个说法。
海明称,并不指望18项控罪都能成立,只要有几项控诉成功就可以了,此案已申请陪审团裁决,他们会做出公正判决。
海明称,桑兰将于今年6月来纽约,有望在美期间出席此次官司的预审。
5,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称被捏造谎言诬告
对于桑兰起诉自己,作为桑兰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表示十分失望,以下是他们在博客中的内容摘录:
自从海明律师代表桑兰起诉我们以来,给我们全家造成重大压力,对我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对我们的声誉造成极大破坏。
我们从1998年8月到1999年5月,曾经在纽约接待桑兰一家三口约10个月(桑兰爸提前回国),又在其后的9年内不断对她提供经济和医药方面的援助,直到2008年奥运会前夕为止(医药援助至今没有停止)。
一年前起,我们已经获悉她要起诉CNN,我们支持她的“维权”要求,甚至协助她寻找律师,但是完全没有料到,他们的真实企图是要起诉我们这两个曾经呕心沥血救助过她的人。
我们感谢所有支持我们的网友和朋友,你们的支持对我们非常宝贵,也使我们非常感动,让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你们这样坚持正义的人。
根据英文媒体的报道,海明律师对我们的最严重指控是:《中国体操协会》不顾桑兰父母的反对,指派我们为“法定监护人”,令桑兰受到虐待,并控制了桑兰的医疗方案和她与美国医生之间的接触。海明律师还说:桑兰在中国这些年来挣扎求生,没有自由,没有办法寻求公道。
由于我们尚未看到起诉状,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罪名。
我们没有作过任何一件对不起桑兰的事情,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可以经受法律的审查和时间的考验。我们郑重向所有关心我们的人保证:我们决不会令你们失望。
但是我们必须认真应对这些恶毒的诬蔑和攻击,不论其最终目的是什么。我们也需要腾出时间来应对各种额外的事务,因此不得不从今日起,暂停我们的博客。我们需要为下一阶段的诉讼作好准备,事情毕竟已经过去十多年了。
有关诉讼事宜,我们已经全权委托莫虎律师代理。莫虎为人正派,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律师。他对此案很了解,也从来不打没把握之仗,我们完全信赖他的才能。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反思自己。十多年来,我们如此对待桑兰,到头来桑兰却捏造了一大堆谎言来控告我们,为什么?
6,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
曹长青: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
桑兰要来美国打官司,索赔18亿美元!这成为中国媒体上的热门新闻。
因桑兰是名人,1998年她17岁时代表中国体操队参加纽约“友好运动会”而摔伤,胸部以下瘫痪。当年这个事件被广泛报导,桑兰获巨大同情,后来她在中国获很多名誉头衔,并主持电视节目等,成为名人。她这次告美国五家机构和三位个人,索赔超过100亿人民币的天价。
名人,高索赔,跨国官司,又是告美国,都是小报炒作的绝佳题材,网路更是争相转载,迅速炒成“焦点”。
但如果对美国的法律制度有所了解,并读过桑兰的英文诉状(曼哈顿法院已报导)以及她丈夫、代理律师等的言论,基本可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案子桑兰不仅打不赢,还会赔进她的“形象”:一个原来令人同情的伤残女孩,变成贪婪、不择手段、恩将仇报的丑妇。
这可从六个方面来看:
第一,避实就虚,故弄玄虚。
桑兰提出诉讼的主要理由,是在纽约运动会上做跳马翻转动作时,因有罗马尼亚教练挪下面的垫子,使她受“干扰”而失控,一头触地造成伤残。但当时中国体委就此开过新闻发布会“辟谣”。
媒体报导说,中国体操协会主席张建“对天发誓”说,当时在场的只有中国队教练,没有其他国家的教练;桑兰的话是因受伤太重,大脑出现幻觉。
中国体委出于政治或自我保护的原因,不是没有可能牺牲桑兰的利益而弄出一个说法。
如果说当时桑兰年龄还小,一切服从了国家的要求,那么在她已经成人的过去这十多年来,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公开反驳过国家体操协会的说法呢?而且这次要提告,应该首先告国家体委呵。
桑兰这次隐约说,是国家体委有人不让说。
那么已事隔13年,如果她寻求真相,应该首先说出真情(如果有的话),到底是谁不让说?谁在“封口”?
明显的是,她不敢告中国国家体委、国家体操协会,就想拿民主的美国开刀。换句话说,跟没法讲理的地方(或人),她选择退却;而跟她认为可以讲理的地方和人,就想欺负文明的地方、文明的人。
虽然文明人有时不跟他们一般见识,让他们得点小利,但在原则问题上,靠泼皮式的做法根本不可能在文明社会获得真正的胜利。
桑兰明确说,当时是一个罗马尼亚教练“擅自”撤跳马下的垫子。但这种说法似不合常识逻辑,其他国家的教练,怎么能去管中国运动员的事?当时桑兰不是在正式比赛,而是在赛前试跳中。
她在空中翻转的瞬间,当然不可能辨认出是哪国教练,只能事后别人告诉她。那么是谁告诉的,有没有事实证据?
桑兰既然确定是罗马尼亚教练,还知道叫“贝鲁”(是罗马尼亚功勋教练),那为什么不去找这个“贝鲁”取证?在桑兰的诉状中,没有任何去寻找、查问这个重要“当事人”的内容。
而且她这次到美国提告,也没有告这个罗马尼亚教练。如果桑兰的“垫子被挪动导致摔伤”的说法成立,那么对于两个关键的环节——罗马尼亚教练和“封口”的中国体操协会——她都回避、没告,却只告纽约运动会主办者、保险公司和两位华裔监护人等,这明显是“避实就虚”。
另外一个明显的玄虚是,在桑兰的英文诉状中,竟把那位“罗马尼亚教练”说成是美国友好运动会的“雇员”(employee)。参与比赛的各国教练,怎么成了美国运动会的雇员?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当时在场的所有中国教练和体委官员不都成了“美国雇员”了吗?这显然是荒唐的说法。
但是,只有把罗马尼亚教练说成是美国运动会的“雇员”,那么“贝鲁挪垫子”才能被指控为运动会“秩序混乱、管理紊乱”,才能把“责任”推到美方身上。但桑兰的诉法,到了法庭就会被戳穿,因那个罗马尼亚教练不是运动会“雇员”是显见的事实。
第二,诉讼期已过,缺乏证据。
美国和中国一样,诉讼都有时效期。中国《民法通则》等规定,诉讼时效期是二年。美国各州的情况不同,在桑兰起诉地的纽约,侵权案一般是三年,最长的是六年。桑兰起诉13年前的侵权案,明显全部都过了时效期。
只从这一点,这个案子就无法打赢。美国是法治社会,不会因“名人”而有弹性,像美国体育明星,好莱坞大牌,华盛顿的政要等等,都不可能因是名人而被法庭“照顾”或成“例外”。
那么明知“过期”了,为什么还要诉讼?桑兰方面的解释是,他们发现了“新证据”,说期限应从“新证据”时算起。
且不论这种说法能否被法庭采纳(如每个提告人都这样宣称并成立,那所谓“期限”的限制就等于不存在),那么这个“新证据”是什么?
桑兰说,2008年时曾接到一位欧洲教练的信息,说他拍下了当时的画面。
中国媒体在报导时说,“可惜桑兰放弃了观看”。这么重要的证据,如果有,桑兰怎么能放弃“观看”?桑兰对媒体说,“如果此盘录影带在我的律师那里,有些人要紧张了。”显然它不在桑兰手中,桑兰说,要通过诉讼,申请法院调取录影证据。
令人不解的是,如果真有这个“录影”,欧洲教练怎么会不拿出来?这对他能有什么损失,只是现场画面而已,又不是他的责任。在今天的youtube时代,几分钟就可放在网上,让大家评判。为什么要通过法庭迫使他交出?这种说法本身令人质疑,真有这个录影带吗?
退一步讲,如果真有,美国法庭有强迫“欧洲人”交出的权力吗?对方只要一句我没有,美国法庭又能做什么?所以,即使不谈诉期已过的问题,仅从缺乏“关键证据”这一条,这个案子也很难打赢。
第三,狮子开大口,形同敲诈。
桑兰索赔18亿美元,这样的天文数字,在中国从未有过。18亿是个多大的数字,今年初中国贸易代表团到美国采购大豆,全部交易额才18亿美元;俄罗斯向中国提供石油,全年获利是18亿美元。
这是大国之间的国家级商贸呵。而桑兰开口就要18亿,这哪里是要认真打官司,明显是要打“媒体效应”!
针对网上的批评,桑兰的纽约律师辩解说,“求偿金额巨大并不代表贪财”,强调桑兰的健康是不能用钱衡量的。
但谁都知道,不管官司输赢,桑兰都不会从轮椅站起来,这里没有对价关系。美国当然有过巨额赔偿,但那是对当事人的每项损害累计推算的,而不是随便开价。桑兰伤残,是悲剧,但毕竟幸存了。如果一个运动员意外丧生,按桑兰律师的逻辑,打官司提出“活过来值多少钱”,难道就要索赔180亿,一千亿吗?人命无价,但蛮不讲理,就是把活人的生命变成无赖。
桑兰的英文起诉书说,“她以前既无法在中国法庭,也无法在美国法庭起诉。过去13年来她一直在中国挣扎,因没有得到合适的医疗保险,没拿到一分钱的伤残赔偿,也没有自由和资源去寻求法律公正。”但事实上,她在中国被按“公伤”对待,得到正常医疗。
美国保险公司给桑兰的保险金最高额度一千万美元,并付给桑兰五万美元现金。被桑兰指控的监护人夫妇的基金会,据黄健的说法,募到17万美元,已给桑兰14万多。其余部分用于桑兰及父母往返中国头等舱机票和桑兰北京房子的装修等。
这样里外算下来,说监护人夫妇贪污桑兰的捐款,以黄健给出的数字,都恐怕很难成立。
桑兰指控美国的保险公司不负责她在中国的医疗,她必须到美国治疗,说这是“种族歧视、国籍歧视”。但熟悉美国情况的人都知道,美国的医疗保险,不要说跨国,很多连跨州都不行。
在纽约买的保险,在加州看病,保险公司就不负责。而且保险金这种事情,都有详细条文标准,完全没有可能专门歧视桑兰这个外国残疾人。
桑兰的18项诉讼,每项索赔一亿美元。从常识来看,18项指控,每项的损害(如果有的话)一定不会相同,这样“均等”要价,明显说明不是从法律出发。
例如,18项索赔中的最后一项,是指控监护人夫妇“侵犯桑兰隐私”等,这就索赔一亿美元?谁见过“侵犯隐私”索赔上亿的?且不说美国华人身价亿万美元的连“屈指可数”可能都谈不上,桑兰的这种要法本身,也清楚地说明,这根本不是严肃的法律诉讼,而是“炒作”!
第四,农夫与蛇。
桑兰递交的诉讼书,虽说告美国五家机构、三位个人,但竟有一半篇幅是告她的华裔监护人刘国生、谢晓红夫妇(起诉书“事实陈述”的22段中有11段涉及这对监护人)。当然外人无法从法律角度判断这些指控的真实性,只能等法庭的审理和裁决。
但从常识角度,起码有几处令人质疑:
首先,即使这对监护人在维护桑兰权利上没有“尽职尽责”,但他们对桑兰在运动会上受伤致残毫无责任,对他们的指控怎么能跟运动会主办者对等篇幅呢?这明显不符合起码常理。
其次,从桑兰出事至今的过去13年间(除最近两个月外),桑兰都一直是夸赞、感谢这对监护人夫妇的,这在中国媒体上有很多报导,在谷歌可以查到。桑兰还曾跟谢晓红一起录制“随缘”这首歌,感恩她俩的“缘分”,灌制成音乐电视在中国和亚洲的MTV频道播放。
2008年,桑兰说把自己仅有的两张奥运开幕式门票给了刘国生夫妇,而且把她举过的、作为纪念品的奥运火炬也给了他们。这都表明,桑兰是感激这对监护人夫妇的。
去年十月,桑兰跟黄健在北京成婚,还邀谢晓红“主婚”,只因谢当时患病住院而未能成行。
甚至到了今年三月,桑兰还给刘、谢夫妇写信,通告要来美,希望六月份在他们家暂住一个月。怎么这一切在过去60天之内突然都变了呢?桑兰过去13年对监护人夫妇的夸赞和感恩都是假的?在演戏?那她太有表演才能了。
如果是真的,那怎么解释这突然的大转弯,把千恩万谢的“恩人”指控为“罪人”呢?
而且桑兰的丈夫近日在博客上指控说,监护人夫妇的儿子曾给桑兰洗澡、买文胸,暗示桑兰曾遭猥亵。但桑兰以前怎么没说呢?她父母第一时间就抵美,也住在谢家,如真有监护人儿子给桑兰洗澡、猥亵这回事,桑兰起码也会跟自己的父母表达呵?他的父母怎么能容忍呢?到底有否“猥亵”,应以证据说话,由法官裁决,怎么能在网路博客上先造舆论,用“舆论审判”?桑兰(还有她父母)在监护人的家里吃住了十个月,即使不感恩,也不能这么“毒”吧?甚至把人家儿子的名字也在网上公布出来公开羞辱(他如今应是有妻子孩子的人了吧),这是不是太阴损了?
对监护人的儿子,桑兰曾在文章中这样写过:谢晓红阿姨“全家出动,不但自己亲自给我做饭做菜,还把两个儿子都叫过来陪我。
”如果她曾被“猥亵”,就算由于惧怕或名誉损失等任何原因而没有公开撕破脸,但起码会由于反感,而不在自己的文章中提及监护人的儿子吧?
至于起诉书中说桑兰被监护人夫妇“软禁”(under house arrest)更不合常理,因在美国这样自由的环境下,长达十个月之久,谁有可能“软禁”住桑兰,不让她跟外界有任何接触,而且她父母也都在身边的情况下?
桑兰当年曾写过文章,这样描述过她的“软禁”生活:“有一次我就要进手术室,她(指谢晓红)来晚了,急匆匆地把一串佛珠塞到我手里,后来的手术过程中我就一直握着这串佛珠。
后来出院住在她家更是受到了谢阿姨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她过生日的时候,我做了一张卡片。当时我的手还很不方便,但我坚持自己做生日卡片,还在上面用五颜六色的水笔画画写字。”
这些网上都可查到的事实,令很多美国华侨认为桑兰忘恩负义,他们在网上表示,这简直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
美国华文网路上的读者讨论跟帖,也几乎一面倒批评桑兰,甚至有读者表示要组成“农夫团”,替这对监护人夫妇打抱不平。
结语:
从上述六点可以预测,这个案子不会打赢,而且在美国打这种官司,拖个五年八年也是它。
到时候拿不到钱,那个黄健还会继续做桑兰的丈夫吗?到时候如果黄健一走了之,海明或许还可以继续再去忽悠其他中国人(反正初来乍到美国的新移民很多),最后损失最惨重的是桑兰。
桑兰本来作为一个17岁被意外摔成瘫痪的女孩子,十分赢得人们的惋惜、同情。
再加上她摔在了美国,美国媒体给予了巨大的关注、报导,使桑兰事件成为全美的新闻,为此纽约新年的著名落灯仪式都让桑兰去开启。这是无数美国名人都根本无法得到的一个特殊荣誉。它展示了美国人民的一片同情、一腔爱心。
桑兰摔残这个悲剧,由于是摔在美国这个特殊原因,得到了美、中两国超出一般的媒体关注,这是不幸中的万幸(是那个完全由于主办机构的失误而摔残的北京奥运独舞演员刘岩所望尘莫及的)。因为那些关注,使桑兰成为名人,这样,那个因身体残疾而很难工作的女孩子,就可以通过她的名人身份,主持电视节目,做慈善大使等仅需要名声就可做的工作,既有了生活保障,更可以使她在虽然身体残疾的情况下,仍活出一个有意义、有尊严的人生。
而这场官司一打,桑兰形象严重受损。人生是残酷的,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历史将不给你机会去弥补这种重大损失。且不说桑兰的官司打不赢,拿不到实质的金钱利益,即使能打出来养活她一辈子的钱,她的形象也和昨日是两重天了。
没有了那个惹世人怜爱的、靠个人奋斗而生存的美好形象,桑兰的价值也会和昨日完全不同。更可怕的是,在今后的生活中,桑兰明显还是需要很多人的帮助,才可能更顺利地生活下去,她如此对待自己监护人的做法,那以后谁还敢帮她呢?帮不到她所期待的程度,反倒成了被她血盆大口诉讼的对象。
只恐怕太多的人会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对那些想帮助别人的中国人所起到的负面作用到底有多大,实在很难预测。
网上有人把桑兰比成南京的徐老太(她摔倒被人扶起送到医院,反咬一口,说是帮助者的责任,要人家付医疗费)。
好在目前这个案子还没见到美国媒体多少报导,否则,桑兰这个得到美国高度关注、同情的女孩子,这么翻脸恶告美国,指控美国“种族歧视、国籍歧视”她,尤其是那些“打土豪、分田地”思维的疯话被报导出去,就不仅仅是损害她自己的名誉,而是丢中国人的脸了。
难怪网上有人愤怒地调侃:“支持桑兰,让中国人这三个字臭遍全世界!”
到那个时候,桑兰就等于是被丈夫加律师“毁容”了,从清纯美丽的、令人同情的身残女孩,变成世俗的、令人反感的心残丑妇。当然,今年桑兰已经是30岁的女人,即使对法律统统无知,即使以最基本的健康、正向的心理去思考这件事,尤其是在对待监护人的事情上,也不会恶搞到这种地步。
所以她本人在这个“毁容”事件中是负有相当责任的。
桑兰黄健打这个官司,如果不撤诉,打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们起诉的时候大概只是想着,反正打不赢不付钱,但大概没想到,输了的话,如果法官认为原告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无理取闹、故意骚扰被告的话,还会强行裁决原告支付被告的律师费。
否则的话,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漫天胡告了吗?而且,他们那些指控,尤其是“猥亵”一说,如果没有证据的话,甚至可能被反告诽谤。
桑兰黄健这次起诉,还没开庭,人们就用常识裁决了:在美国的华人,从网上评论来看,无论政治立场如何,几乎一面倒不站在桑兰一边。
而在中国的一个门户网路上,几千人投票,70%说桑兰打官司是“搞笑”,选择“同情”的不到20%。
这个事件到目前来看,原告一方,从当事人到律师,全都已经在舆论形象上受挫,其中损失最严重的是桑兰。
因为这之前,她是有名声,有形象的。这次等于是她在美国又重重地摔了一跤,这次摔伤的程度,虽然没法和身体致残相比,但要恢复恐怕也有相当难度了。
桑兰最近在北京公开表示,“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即使我因为这个事情,名声毁了,也在所不惜。
”只怕她要“惜”的时候,已经完全来不及了。
2011年5月10日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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