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家:我和男朋友未婚时,05年10月在扬州买了一套商品房是期房,只付了30%首期,用男朋友的公积金贷款买的,男朋友用未婚的身份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有单位未婚证明的。当时购房合同上有我和男朋友的名字。首期的发票上却只有男朋友的名字。今年4月我们结婚,领结婚证。房子06年5月份就能拿到了,请问:5月份开始办理房产证,在已婚情况下,办产权证上可以写我(女方的)名字吗?需要什么手续?不是共有权证。婚后,我们一起还贷款的。
如果使用男方公积金的话产权人只能也必须是他,否则公积金担...
如果有结婚证!两个人的都可以啊!夫妻间加减名字是不需要缴...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