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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年龄差几个月到60周岁?

  一、在2015年国家出台了乡村医生补助政策,非常高兴,养老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但是一项规定的划分,犹如一盆冷水浇醒了自己,补助对象第三条内容:“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未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执业服务的在岗或者已经离岗的乡村医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按每执业服务满一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90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
  在岗已经40余年,就因为年龄差几个月到60周岁,并未在一体化管理系统,补助真是天壤之别。一体化管理系统是2015年实施,2014年考试,由于年纪比较大,没有年轻人考试分数高,而不在该系统中。试问这一类人怎么养老,还不如已满60周岁,已经离岗的人员。从原来的大队部就开始做乡村医生,兢兢业业,积极配合上级的工作。
  望领导们能了解一下这部分人的诉求,保障这部分人的基本养老问题。
  二、请问如果领了一次性补助后,再过几年满足了第一个或者第二个补助条件,是否可以重新认定资格?政策上写的每年10月1日前对45周岁及以上在岗乡村医生人员重新进行确认登记,填写《广西农村45周岁及以上乡村医生继续在岗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一并逐级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

全部回答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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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政策,主要目的是解决上世纪60年代原赤脚医生的生活困难问题,统一划定60周岁享受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是为了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效衔接。任何政策的出台都涉及时限性,只要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相对公平,而没有绝对公平。同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凡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都可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普惠政策,养老保障待遇也在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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