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
2016-03-23 23:20:52
沙眼 包括全身和眼局部药物治疗及对并发症的治疗。 1、局部用0。1%利福平、0。1%肽丁胺或0。5%新霉素眼液等...[展开]
沙眼 包括全身和眼局部药物治疗及对并发症的治疗。 1、局部用0。1%利福平、0。1%肽丁胺或0。5%新霉素眼液等电眼,4次/日,夜间使用红霉素类、4环素类眼膏,疗程最少10-12周。
2、急性期或严重的沙眼,应全身应用抗生素治疗,一般疗程为3-4周,可以口服4环素1-1。 5g/d,分为4次服用,或者强力霉素100mg,2次/日;或红霉素1g/d,分4次口服,7岁以下的儿童和孕妇忌用4环素,避免产生牙齿和骨骼的损害。
3、手术矫正倒睫及睑内翻,是防止晚期沙眼导致角膜混浊致盲的关键措施。 预防和预后:预防措施和重复治疗应结合进行,应该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接触传染,改善环境,加强对旅店业及理发业等服务行业的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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