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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试用期劳动合同有效吗?

我签了这个试用期合同,中途辞职行吗?他有效吗?需要交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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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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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该合同本身就有一些无效条款。 第一,劳动合同不存在“试用期劳动合同”、“正式劳动合同”的区分,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单独设立试用期也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合同期限之内。我个人觉得,这6个月的合同都应当理解为试用期。  你所提供的合同文本有单位规避法律责任的嫌疑。 第三,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针对你的情况,我建议: 第一,如果你想要解决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问题,可以书面请求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如果你要解决“辞职”的问题,应当书面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明,并办理交接工作的手续。

2006-02-22

446 0

不需要 试用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006-02-22

474 0

1,如果你现在在这个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虽然6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能有15天的试用期,但既便申请仲裁,也会支持你辞职的。 2,如果你不在使用期内,已经转正,单位又不同意的话,最终可能只能仲裁。 我建议你好好跟公司协商,顺利做好交接工作,公司应该不会非得要违约金。如果真是这样,只能通过劳动仲裁保护自己了。

2006-02-22

456 0

我认为中途可以辞职,不应交违约金。理由是劳动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在试用期内培训费的答复,在试用期内培训费就不用交给单位,还有什么违约金?个人意见供应参考,你可以研究一下劳动法的劳动对这类问题的复函

2006-02-22

442 0

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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