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里的灯泡、水龙头坏了,换的费用该房东还是租客承担?
这个问题就是一个签订租房协议之前有没有约定的问题,如果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反之就是要看谁处在强势方了,毕竟这一块没有具体的相关法律约束。房客搬进去之前房东提供了所有供生活使用的设施和器具材料等,房客使用中损坏大多是一些易于损耗品或自然损耗品,其实在现实中不管是自然损坏还是人为损坏,特别是一些个小的不值钱的物件一般都是房客出资解决,因为有个前提就是房东不一定离得近或不方便来处理这些小事情,就算是不怕多事的房客去找房东,大多数房东基本都不会重视或搭理这类问题,所以房客不出资解决就无法克服眼下的不方便,最后还是房客的问题。 从租房收取租金的角度上看,房东收取的是房子的租赁价值,易于损坏的生活...全部
这个问题就是一个签订租房协议之前有没有约定的问题,如果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反之就是要看谁处在强势方了,毕竟这一块没有具体的相关法律约束。房客搬进去之前房东提供了所有供生活使用的设施和器具材料等,房客使用中损坏大多是一些易于损耗品或自然损耗品,其实在现实中不管是自然损坏还是人为损坏,特别是一些个小的不值钱的物件一般都是房客出资解决,因为有个前提就是房东不一定离得近或不方便来处理这些小事情,就算是不怕多事的房客去找房东,大多数房东基本都不会重视或搭理这类问题,所以房客不出资解决就无法克服眼下的不方便,最后还是房客的问题。
从租房收取租金的角度上看,房东收取的是房子的租赁价值,易于损坏的生活用品是不在租金行列的,这类物品是为房客生活便利提供服务而产生价值的,一旦损坏了房东是有权利要求房客进行额外补偿的。从合约的角度上看,房东为房客提供的仅仅是居住环境或经营环境,一些必备的生活设施是服务于房客而间接或直接产生价值,房客是最大化最直接的价值受益方,理所当然的就是房客有维护和后期投入的义务。
对于房东来说如果后期再次投入花费成本就体现出先前收取租金的价值掉价,显然不是价值受益方,从这个角度上看谁是直接或最大化的受益人,谁去维护担当这些较小的生活设施,如果是经营性租房房客更是有义务去后期投资了,因为是为经营者直接产生溢价而体现价值取向。
如果是房子本身问题威胁到房客人身安全或安全隐患,严重干扰房客正常生活等房东是责任承担者,排除原因解决问题房东是责无旁贷。如果是房客人为造成的一些对自己的正常生活干扰或威胁到自身安全等问题那是房客的责任担当了!如果给房东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财物或价值损失毫无疑问房客承担并赔偿相关损失。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