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口,想通过在济南市买房子(新房或者旧房),办理济南市户口,请问都需要什么条件,怎样来办理?请大家帮忙回答?
希望下面的资料对你有帮助!
济南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我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经报请市政府批准近日正式出台,自12月11日起全市各派出所按照新政策规定受理购房、务工经商、引进人才以及职工居民家属入户类的入户申请。
市公安局承诺,将按照有关要求,简化手续,限时为居民办理户口。 ...全部
希望下面的资料对你有帮助!
济南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我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经报请市政府批准近日正式出台,自12月11日起全市各派出所按照新政策规定受理购房、务工经商、引进人才以及职工居民家属入户类的入户申请。
市公安局承诺,将按照有关要求,简化手续,限时为居民办理户口。
对符合市政府济政发[2001]31号文件规定,申请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申请及单位、办事处或村委会证明;
二、入户人《暂住户口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
三、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未曾被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证明(未成年人除外);
四、港澳台和国外人员符合政策条件要求为其内陆亲属办理落户的,需提供港澳台和国外人员与其内陆亲属之间关系的公证书;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类需补充完备以下证明材料
a、《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b、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房屋总价证明及购房发票
2、引进人才类需补充完备以下证明材料
a、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派遣证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荣获国家、省级科技奖项,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的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
b、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c、省、市委组织部,省、市人事、劳动厅(局)以及省教育厅或市教委签发的“调动函”和审核填报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仅限于调动人才迁入的)
d、用工合同及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的证书及证明(仅限于聘用人才迁入的)
e、相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能够足额纳税、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无亏损等情况的证明或文件(仅限于聘用人才迁入的)
3、经商投资类需补充完备以下证明材料
a、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b、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c、纳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经商纳税入户类)
d、会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仅限于考察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类)
e、相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能够足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以及用工等情况的证明(仅限于企业用工类)
f、相关部门出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在我市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或者捐赠款物的证明文件(仅限于为公益事业捐赠类)
4、职工居民家属类需补充完备以下证明材料
a、失业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仅限于户口非迁非类)
b、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类)
c、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仅限于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类)
5、就地农转非类只需完备以下证明材料
a、居住在城市建成区从事非农产业,全部改登非农业人口的,只需所在村委会证明
b、撤镇设办事处区域内的农业人口,必须全部改登为非农业人口,不需提供任何证明
c、本市其他农业人口自愿办理就地农转非的,只需完备本人申请、单位(村委会)证明
备注:
1、落户人员原则上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落户,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视为不符合政策。
对引进的人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依照市公安局规定允许落“小集体户口”(“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经批准购买、自建或者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且申请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对违章搭建或者临时租借的住房不得视为合法固定住所;港澳台和国外人员的“内陆亲属”是指其在大陆的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
2、市内五区统称市区,市区户口迁移中取消建成区非建成区之分。对不符合济政发(2001)31号文件的市外迁入人员,原则上从严控制,不予审批。
3、严格限制应完成而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人员及年龄超过50周岁人员(投靠子女和随同子女迁移的除外)的迁入。
对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员无论什么情况,均不予批准迁入,避免出现城市人口低层次膨胀和迁移人口老龄化。
。收起
户口现在管理很松了.可以去当地所属派出所咨询一下
以下11类人员将可以直接落户济南。1.干部、工人调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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