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
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贵州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 1·3、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负责,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及时反应;依靠科学,依靠群众。1·4、...全部
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贵州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
1·3、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负责,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及时反应;依靠科学,依靠群众。1·4、分类及适用范围本县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达下列标准的,适用本预案:1·4·1、重大传染病疫情,包括新发传染病鼠疫、霍乱、肺炭疽、0157(肠道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传染病疫情在县域内发生;乙、丙类传染病一周内在县域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动物源性传染病出现人间病例;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传染病疫情。
1·4·2、重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达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人数虽在30人以下,但发生在学校或全县性重要活动期间;食物中毒出现人员死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食物中毒事件。1·4·3、重大职业中毒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人以上;职业中毒出现人员死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职业中毒事件。
1·4·4、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出现人员死亡。
1·4·5、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主要包括接种生物制品、菌(毒)种丢失等引起的公众健康损害: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鼠疫、霍乱、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等菌(毒)种丢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