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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6 14:01:14
黄标车:本市注册的、符合补贴要求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的,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落实高污染汽车淘汰及限行工作实施意见》(...[展开]
黄标车:本市注册的、符合补贴要求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的,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落实高污染汽车淘汰及限行工作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2〕54号),可申请相应的财政补贴。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到2014年12月31日截止,2015年及以后淘汰的黄标车不再享受补贴。
老旧车辆:自市政府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报废的、符合补贴范围的,本市注册的老旧车辆提前淘汰的补贴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14]23号)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2015年以后对老旧车辆的补贴政策将视情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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