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
2016-09-24 03:39:18
近日,从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1...[展开]
近日,从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这是继去年10月1日全面实行“三证合一”后,国务院办公厅再度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再次提速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通知》要求,改革将全面实现“五证合一”,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 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改革后,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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