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考试:群众路线大背景下如何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作为一名党员,怎样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回答。其一,践行党的宗旨,必须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一)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与要求。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集中地表现为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从根本上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基本路线集中反映了党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党和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行动指南,是治国安邦的生命线,是把中...全部
作为一名党员,怎样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回答。其一,践行党的宗旨,必须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一)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与要求。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集中地表现为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从根本上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基本路线集中反映了党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党和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行动指南,是治国安邦的生命线,是把中国引向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正确路线。
只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党的宗旨,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职业,都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发展生产力和推动我国社会全面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新时期共产党员践行党的宗旨的最重要的标志。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较之西方发达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所应达到的程度还有很大差距。
就我区而言,虽然我们的发展比边远地区好一些,比周边县区快一些,但是,且不说和发达国家相比,就是和苏南、苏中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虽然我们的城镇居民2004年度可支配收入达到9400余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80元,但是,从最近几天我们组织走访慰问的情况来看,从社区每年上报需要帮扶的数字来看,依然还有不少的贫困户、特困户,生活比较艰辛;虽然机关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小康家庭,但是,不少下岗人员、失地农民还在为最基本的生存发愁。
因此,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使全区的经济建设、综合实力不断迈上新台阶,让我们的人民过上好日子,才是我区发展的真正目的,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社会主义的吸引力,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我们的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现代化建设必须把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有机统一起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之所以具有蓬勃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是实行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我们的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健康发展,就在于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都是为了更好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因此,每个党员一定要深刻吸取历史教训,立足于我国当前的实际,密切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注意防止“左”、右两种倾向,解放思想,同心同德,把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搞上去。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的基本路线是指引全国一切工作的总方针,全党全国的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它,在它的指引下正确地进行,不能偏离,更不能背离,这是最大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
但是,由于我国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我们如果不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只忙于日常工作,就会成为迷失方向的事务主义者;只照搬照套上级的指示,也会成为一事无成、庸庸碌碌、甚至成为误国误民的不称职党员。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掌握基本国情的基础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弄清本地本部门的实情,提出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具体政策和办法。对待本地情况既要有冷静的分析、深刻的认识,还要在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下有忘我的胆量和魄力。
只有这样,才能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形势下,把握机遇,创造性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对于清河的党员干部来说,就是如何围绕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目标来谋划自己的工作。并且要真抓实干、不尚空谈,勤奋踏实、不图安逸,忠诚老实、不讲假话。
(二)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当前,整个社会在转型,阶层在分化,市场在放开,观念在更新,民主意识在增强,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化,群众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我们党员干部不能及时转换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自觉或不自觉地在感情上疏远群众、在思想上害怕群众、在工作上脱离群众,逐渐偏离了群众路线,背离党的宗旨,也就必然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必然不能带领群众去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在新时期,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只有坚持群众路线,保持鱼水般的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够真正得到体现和维护,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会更加牢固。
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在思想上树立群众观念。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焦裕禄心里装着全体兰考人民,将自己永远留在兰考人民的心中;孔繁森情系西藏同胞,用满腔热血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崇高形象;郑培民立志“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恪守“当官的最高境界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而不是享清福”的信条;任长霞坚持执法为民,用生命实践了她“还老百姓公道,是人生最大的追求”的诺言;牛玉儒坚持做官不谋私利、一心只为百姓,用自己的一生履行着共产党人的誓词。
他们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赢得了人民的爱戴,为党旗增添了光彩。我们每一个党员,不管是在领导岗位,还是在平凡岗位,都要心系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坚持以民为本的宗旨,想问题、办事情、定政策、做计划,首先考虑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如果颠倒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脱离了人民群众,最终一定会被人民群众所抛弃。
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在工作上具体体现。共产党员好比种子,人民群众好比土地,我们每到一个地方,就要在那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特别是我们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拓宽与群众联系的渠道,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情感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
要多深入基层,多深入实际,时刻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愁、所盼,把党的宗旨贯彻到制定和实施的决策部署中,体现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上,真正使党的各项政策措施贴近民情、合乎民意、顺应民心,努力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实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从基层总结经验,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创造中汲取力量和智慧,善于做基层改革创新的推动者、鼓励者、指导者和保护者。
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在作风上让群众满意。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需要我们广大党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把精力真正集中到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来。近年来,随着机关软环境建设的开展,全区的机关作风大为好转,涌现出很多“人民满意公务员”、“人民好公仆”等典型。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全体党员要虚心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把方便群众、为基层群众办实事作为第一要求,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服务周到、言语规范、文明礼貌,充分体现对人民群众的一片真情。要创新办事理念,始终把为民、利民、便民作为机关工作的立足点,提高办事效率。
要提倡“三通”,凡是职责内该办的事,要速办“快通”;凡是工作不畅需要协调时,要及时“沟通”;凡是基层和群众办事面临困难和矛盾时,要积极“疏通”,努力争创最好的服务态度、最佳的服务水平和最优的服务质量,为其他同志树立榜样。
在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区的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党员标准,仔细查找自身在工作中脱离群众的地方,认真学习我们党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
(三)必须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
从根本上说,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是完全一致的。二者的一致性主要体现在党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上。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在为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工作时,必须既要对党负责,又要对人民负责,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决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实践中有时也会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要解决这样的矛盾,就必须按照党的宗旨的要求,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以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原则,把对人民负责放在首位,同时努力寻求二者的结合点。
要正确处理好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不符合实际、损害群众利益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上级改正,而不能从个人利益出发,盲目执行错误决策;另一种是当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体现了群众的长远利益而同群众眼前利益有矛盾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努力找出将群众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相结合的办法,同时积极向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提高群众的觉悟,实现上级领导机关的正确决策。
实践表明,只有真正地对人民负责,才是真正地对党负责。
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必须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片面强调对上级负责而无视群众利益的倾向。这种现象在清河虽然不多见,但是不能说没有。
有些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不能创造性地执行,而是照搬照抄,脱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有的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不了解基层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强迫命令,甚至投上级所好,投机钻营,把对上级领导机关负责变成了对上级某个领导负责。
这种行为是对人民极不负责,因而也是对党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另一种是片面强调对群众负责而无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自己、对小团体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抵制;有的钻政策上的漏洞,打“擦边球”,为小团体捞取好处。
这种行为干扰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实际上也就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对党对人民都不负责的表现,必须坚决纠正。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