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
2、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
投资者进行记账式证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均为无纸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3、无记名(实物)国债
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发行期内,投资者可直接在销售国债机构的柜台购买。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申购。发行期结束后,实物券持有者可在柜台卖出,也可将实物券交证券交易所托管,再通过交易系统卖出。
4、特种定向国债
特种定向国债,专门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及待业基金发行的国债,用以保障社会福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利率是固定的,且永不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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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
2、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
投资者进行记账式证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均为无纸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3、无记名(实物)国债
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发行期内,投资者可直接在销售国债机构的柜台购买。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申购。发行期结束后,实物券持有者可在柜台卖出,也可将实物券交证券交易所托管,再通过交易系统卖出。
4、特种定向国债
特种定向国债,专门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及待业基金发行的国债,用以保障社会福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利率是固定的,且永不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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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
2、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
投资者进行记账式证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均为无纸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3、无记名(实物)国债
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发行期内,投资者可直接在销售国债机构的柜台购买。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申购。发行期结束后,实物券持有者可在柜台卖出,也可将实物券交证券交易所托管,再通过交易系统卖出。
4、特种定向国债
特种定向国债,专门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及待业基金发行的国债,用以保障社会福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利率是固定的,且永不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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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分类 1、按照契约形式分类 债券型国债和非债券型国债。 2、按照发行地域分类 债券型以地域为标准分为内债和外债;合同型国债以债权人国别为标准分为内债和外债。 3、按照购债意愿分类 强制国债和自由国债。 4、按照计量单位分类 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
1、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
2、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
投资者进行记账式证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均为无纸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3、无记名(实物)国债
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发行期内,投资者可直接在销售国债机构的柜台购买。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申购。发行期结束后,实物券持有者可在柜台卖出,也可将实物券交证券交易所托管,再通过交易系统卖出。
4、特种定向国债
特种定向国债,专门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及待业基金发行的国债,用以保障社会福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利率是固定的,且永不上市流通。
1、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
2、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
投资者进行记账式证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均为无纸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3、无记名(实物)国债
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发行期内,投资者可直接在销售国债机构的柜台购买。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申购。发行期结束后,实物券持有者可在柜台卖出,也可将实物券交证券交易所托管,再通过交易系统卖出。
4、特种定向国债
特种定向国债,专门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及待业基金发行的国债,用以保障社会福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利率是固定的,且永不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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