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回购交易是指什么?
国债回购交易是指国债持有人为获取短期资金而出售债券,同时与买入方约定在若干天后以更高的价格购回原来出售的国债。显然,这是一种以债券作抵押的短期融资借贷行为,是一种以债券为媒介的资金融通。
出售国债方为融资方,又称回购方,购券方为融券方,到期收回资金利息,也称逆回购方。 回购方支付的价格差,是其获得一定时间资金使用权的成本费。交易双方凭借自己对国债市场行情的判断,利用回购调剂债券和钱款头寸,以保持资产流动性和结构的合理性。双方都通过这一方式获得一定的收益。融资方做一笔回购业务,相当于在出售国债时,与融券方又做成一笔购回国债的远期交易,或者说,这是一次交易,二次清算的程序。
成交当日,交...全部
国债回购交易是指国债持有人为获取短期资金而出售债券,同时与买入方约定在若干天后以更高的价格购回原来出售的国债。显然,这是一种以债券作抵押的短期融资借贷行为,是一种以债券为媒介的资金融通。
出售国债方为融资方,又称回购方,购券方为融券方,到期收回资金利息,也称逆回购方。
回购方支付的价格差,是其获得一定时间资金使用权的成本费。交易双方凭借自己对国债市场行情的判断,利用回购调剂债券和钱款头寸,以保持资产流动性和结构的合理性。双方都通过这一方式获得一定的收益。融资方做一笔回购业务,相当于在出售国债时,与融券方又做成一笔购回国债的远期交易,或者说,这是一次交易,二次清算的程序。
成交当日,交易所按交易国债面值冻结资金融入方相应数量的债券,同时加记融券方相同数量的国债,并按成交金额划款记入回购方帐户。等待回购到期,再按竞价达成的价格对交易双方进行资金反向清算。
因回购国债面值是固定不变的,所以双方竞价的实质是在规定期限内,每百元单位资金融通的利息,其计算公式:100元×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采用年收益率报价或竞价是国际证券市场通行做法,这是处于融券方立场所说,对融资方就是成本率。
国债回购交易单位:"手",一手为面值一千元的国债,交易起板一百手,它一般不对个人投资者开放。其交易品种以融资天数为单位,我国目前共分为九档: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和273天,具体品种调整由交易所确定。
现行规定,融券方是不得动用融资方留下的债券。
我国证券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管理,严禁银行资金非法进入股市。目前,回购交易工具仅限于国债和经中央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其它如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可转让存单、股票等还不能作为回购工具。
回购行情显示如:R007,5。01,即表示是七天回购品种,年收益率为5。01%,其利息为0。0741元/每百元。
国债回购交易具有如下作用:
⑴活跃国债交易。国债回购提高债券流动性和变现能力,有效地联接和沟通资本市场和货币资金市场的运作。
它集融资和融券于一身,既为券商开辟一条筹集资金的新渠道,又活跃市场,为国债长期发行奠定了基础。
⑵扩大券商合法融资面。券商运用国债回购,成为证券市场的重要中介,它弥补银行资金无法达到某些部门的缺陷,也能正确地反映市场资金供求和申购新股的规模。
⑶有利于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开展。回购业务的发展是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中央银行通过回购可以适时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商业银行对流动性资金的需求。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