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是否具有诉讼资格
1,是否涉嫌犯罪。如果男友的爸爸受贿是通过他妈经手的,他妈知情的话,她妈协助其收受贿赂,构成了受贿罪的共犯。从你说的口气来看,这一家夫妻两人可能已经涉嫌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是检察院自侦。检察院很有可能对他们两人采取强制措施。 2,他妈说什么并不重要,刑事侦察是靠证据说话,而不会轻信口供。检察院按照法律可以自行决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3,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限。拘传可以由检察院自己决定、自己执行。 最长不超过12小时。拘留可以由检察院自己决定,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自侦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出意见书,送本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全部
1,是否涉嫌犯罪。如果男友的爸爸受贿是通过他妈经手的,他妈知情的话,她妈协助其收受贿赂,构成了受贿罪的共犯。从你说的口气来看,这一家夫妻两人可能已经涉嫌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是检察院自侦。检察院很有可能对他们两人采取强制措施。
2,他妈说什么并不重要,刑事侦察是靠证据说话,而不会轻信口供。检察院按照法律可以自行决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3,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限。拘传可以由检察院自己决定、自己执行。
最长不超过12小时。拘留可以由检察院自己决定,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自侦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出意见书,送本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7日内送交,7日内由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逮捕。
所以,拘留最多不超过14天。14天满了以后要么放人、要么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要么逮捕。逮捕由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在看守所内执行,如不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则一直关押在看守所直到判决开始执行。
至于能否去外地,拘留、逮捕都在看守所里关押着,想去也去不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必须经过执行的公安机关同意。3, 至于待遇,与刑事诉讼关系不大。要看单位是否作出开除公职的等等这些处分决定,以及什么时候生效。
有的贪官从检察院介入那天起就已经开除公制。 妈妈也要接受调查,但是否会拘禁要看检方的调查取证情况,如有必要,是可以拘禁的。拘传最长时间都为12小时,传唤最长时间为24小时留置的时间一般为24小时,最长不超过48小时。
拘留最多只能关14天!如果还不放人那就是逮捕了!福利待遇在拘留期间应该就没有了! 1、对于涉及经济的犯罪,为查明事实,必须要追查来源与去向,对犯罪嫌疑人自供的线索,当然是要调查的。
在没有一定的依据之前只能是调查,但调查是不会拘禁的。如果在调查中发现被调查人有犯罪嫌疑,则可能进行刑事拘留,刑拘的最长时间是一个月。到期限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移交,检察院根据掌握的证据七天内决定或批捕或释放。
2、在法律宣判他为有罪之前他只是犯罪的嫌疑,只要单位没有做出开除之类的决定,他依然可以享受单位员工的待遇。不过,如果他在看守所中生病,是由看守所负责为其治疗,这就不是医疗保险的指定定点就医范围了。
1,是否涉嫌犯罪。如果男友的爸爸受贿是通过他妈经手的,他妈知情的话,她妈协助其收受贿赂,构成了受贿罪的共犯。从你说的口气来看,这一家夫妻两人可能已经涉嫌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是检察院自侦。
检察院很有可能对他们两人采取强制措施。 2,他妈说什么并不重要,刑事侦察是靠证据说话,而不会轻信口供。检察院按照法律可以自行决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3,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限。
拘传可以由检察院自己决定、自己执行。最长不超过12小时。 楼上几位说的很清楚了,我只想说,这样的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一问的回答是:如果你男友的爸爸说是给了他妈,那么他妈就应该是调查的对象,如果还有其它证据证实他妈妈得到了这笔钱,而且明知是受贿所得,她就构成犯罪,可以刑事拘留。
但不能叫做拘禁。他妈不承认这笔钱,只是在没有其它证据的前提下不宜给她定案。但其它证据充分,即使没有他妈的口供仍可定案。如果证据证明他妈对这笔钱真的毫不知情,而不仅仅是她自己讲毫不知情的话,当然无罪,只是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案件而已,如果错抓,错抓的国家机关要对其国家赔偿。
至于你问到什么时间放人的问题,这要根据案情来定,各种手续的羁押期间不一,要看问题发展的程度,如不涉嫌犯罪,最多传唤也不能超过四十八小时,但如果构成犯罪,也可能从离家之日一直到刑满释放。也就是说这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第二问的回答是:法院判决前,他爸爸不能认定为犯罪,如果单位没有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应当享受原来一切待遇,但如果他爸爸的问题在单位的纪检、监察已有结论,作出处理。其待遇问题就得依处理结果而定,如开除公职,就什么都没有了。
对补充提问的回答是:如果检察院未对他妈妈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话,她可以到其它城市,但如果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到外地去要和执行机关请假。至于他妈妈确实知道还是确实不知道要依证据而定,而不是单凭他妈妈自己的陈述。
也不是凭你的认为。 1,是否涉嫌犯罪。如果男友的爸爸受贿是通过他妈经手的,他妈知情的话,她妈协助其收受贿赂,构成了受贿罪的共犯。从你说的口气来看,这一家夫妻两人可能已经涉嫌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是检察院自侦。
检察院很有可能对他们两人采取强制措施。 2,他妈说什么并不重要,刑事侦察是靠证据说话,而不会轻信口供。检察院按照法律可以自行决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3,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限。
拘传可以由检察院自己决定、自己执行。最长不超过12小时。 拘留可以由检察院自己决定,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自侦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出意见书,送本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7日内送交,7日内由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逮捕。
所以,拘留最多不超过14天。14天满了以后要么放人、要么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要么逮捕。 逮捕由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在看守所内执行,如不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则一直关押在看守所直到判决开始执行。
至于能否去外地,拘留、逮捕都在看守所里关押着,想去也去不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必须经过执行的公安机关同意。 3, 至于待遇,与刑事诉讼关系不大。要看单位是否作出开除公职的等等这些处分决定,以及什么时候生效。
有的贪官从检察院介入那天起就已经开除公制。 我还想说他该受处罚了 我在这里爆个料:检察院拘留人有时间限制,纪委的双规没有时间限制,如果你男朋友的妈妈是党员(如果你男朋友的爸爸是个领导,你男朋友的妈妈一般也是个小领导,所以一定是党员),检察院当然没有权力关你男朋友的妈妈很长时间,但纪委有这个权力,一宣布对你男朋友的妈妈“双规”,就把她关在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不准和外界联系,名义上是双规,实际上就是检察院搞调查,连个时间限制也没有,一年都可以。
还有,如果你男朋友的爸爸被采取了强制措施,那么职位也就停了,当然就不享受相关福利了,不过三险一金还是有的。如果你男朋友的妈妈被采取措施,不管任何措施,她要去别的地方都是要到公安局或者检察院申请报告的,不能随便离开她现在居住的地方。
有些时候,法律知识在大陆没有太大的用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