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新房时,广告上没有标明露天停车位的位置,交房后发现我家卧室窗户(我家是1楼)外不到1米就有两个停车位,一个正对我家窗户,一个正对我家隔壁的窗户。我觉得这个停车位将会影响到我的休息,与开发商联系,开发商不予理会。请问各位大侠我有没有权力要求开发商取消该停车位,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你家卧室窗户外不到1米设有两个停车位 明显符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条件
开发商隐瞒设计或擅自改变原来规划 而这是对房价有重大影响的 如果当时你清楚这样设计的话根本不会买 他应该公开明示出给消费者 现在你所买的房屋违背你当时购房的真实意思 协商不成先去建设局投诉 还解决不了法院见。
。收起
只要你需要换的房子是存在的,是可以找销售公司或者开发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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