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北一个省会城市买下了一套120平的房子,这个月底就要交钥匙,现在我的工作变动,我需要去外地发展,生活,这个房子已经交首付了,还没有办按揭贷款手续,想问两个问题:
1、 我是否现在可以把房子退掉?要支付多少违约款?
2、 如果我拿到房子钥匙,办理了房子贷款,一冬天房子取暖费要3000元,而且每月物业费还要有100元,我能否和物业协商少交或者不交取暖费和物业费,因为我要长期离开买房子的城市,不回去住,房子也不打算装修,现在也没有经济实力买全款房,听说贷款买的房子不能卖掉。
而且房子长期闲置,如果想出租出去,就必须装修一下,因为我买的是毛坯房。
另外,由于东北经济发展慢,我对房子未来的增值潜力不敢想太多,但是这个房子户型和地段都很好,应该可以增值一点,我是该留下这个房子做为投资理财还是该现在退掉房子或者把房子卖掉?如果留下这个房子,我去另外一个城市发展就占用我的资金,在那个新的城市我就没有能力考虑房子。
现在真的很为难,请大家帮忙,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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