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1月与其他哥哥姐姐共同继承了一处房产,并与2012年10月将房产出售,当时,我爱人是同意出售此房的,并在同意出售说明书上签了字。但是,他现在反悔了,他说,他没有同意出售我的房产,当时签的字是无效的。他的理由是,当时的房产是属于我和其他继承人的共同财产(当时其他继承没有明确放弃继承权)而不是我和他的财产, 我想问的是,他当时签的字到底有没有效,我还能不能继续屡行房屋买卖合同
继承人的哪些行为会丧失财产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
根据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方式,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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