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共同房产,父亲去世,房子要再分配吗?
很遗憾,您当初考虑得太简单、太一厢情愿了,而且您有一个在国人中普遍存在的观念错误,就是拿法律不当一回事,以为人情是最可靠的、最不能触动的,人情可以解决一切,非到有朝一日突然发现人情不一定靠得住了,才想起说出一番道理来证明自己的权益是合理的,但到这时往往已经有些说不清了。
您提出的这个问题,不是财产“再分配”的问题,而是遗产继承问题。
按照《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所有人既然有您父亲,您父亲当然就拥有这套房产的一部分产权,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注明您和您父亲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意味着您和您父亲各自拥有此房产的一半。 您为父亲名下那一半房产付的钱,只能视为您对父亲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全部
很遗憾,您当初考虑得太简单、太一厢情愿了,而且您有一个在国人中普遍存在的观念错误,就是拿法律不当一回事,以为人情是最可靠的、最不能触动的,人情可以解决一切,非到有朝一日突然发现人情不一定靠得住了,才想起说出一番道理来证明自己的权益是合理的,但到这时往往已经有些说不清了。
您提出的这个问题,不是财产“再分配”的问题,而是遗产继承问题。
按照《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所有人既然有您父亲,您父亲当然就拥有这套房产的一部分产权,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注明您和您父亲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意味着您和您父亲各自拥有此房产的一半。
您为父亲名下那一半房产付的钱,只能视为您对父亲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不是这样。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您父亲拥有的那一半房产应属于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您父亲已去世,他拥有的那部分房产是他的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您的祖父母,也就是您父亲的父母已去世,那么您父亲遗产的继承人是您母亲、您及您的兄弟姐妹(按照您的叙述,您只有弟妹,没有兄姐)。
因您父亲名下的那一半房产属于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您父亲去世后,您母亲已经拥有此房产一半的一半,也就是四分之一,您父亲名下另外四分之一房产属于继承人继承部分,也就是由您母亲、您及您的弟妹平分。
在目前情况下,如果您的母亲和弟妹要求继承您父亲的这部分遗产,并更改房产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或“共有人”),在法律上是有充分依据的。
即使您母亲和弟妹都放弃自己继承您父亲遗产的权利,如我已经说过的,您母亲仍然拥有此房产的四分之一,仍然有权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做为产权所有人,一旦母亲去世,且没有遗嘱,您的弟妹仍然有权参与继承您母亲的这部分遗产。
其实,要避免出现现在这种局面,在您父亲在世时是很简单的,只要您与父亲签一份书面协议,写明全部产权实际属于您,并由您承担全部首付及还贷责任,就可以了。或者您父亲生前在书面遗嘱中把事情说清楚,也是一个办法。
但现在您父亲已经去世,而且生前只是口头说了这件事,又只当着您和母亲,而没有当着弟妹的面,就比较麻烦了。
好在您母亲还在,建议尽快由您母亲把您及弟妹召集在一起,由她向弟妹说明情况,由母亲、您、您的弟妹签一份书面协议,把真实的事情经过写清楚,写明此房产权实际全部属于您一人,且付款等相关责任也全部由您一人承担。
如能公证此协议就更好。您凭此协议,尽快把房产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改为您一人。
也可以由母亲和弟妹书面声明放弃此房的遗产继承权,母亲还需要与您再签一个协议,把属于她的那四分之一产权转让(有偿或无偿)给您。
凭这些书面文件,尽快更改房产证上的产权所有人。但我觉得前一种办法更好一些,您可以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办。
楼上所说的“拉母亲去公证”,似不可行,因为产权所有人是父亲,不是母亲,虽属夫妻共同财产,母亲也没权利单独决定怎样处置。
如果公证父亲的口头遗嘱,应由父亲出面,但父亲已经去世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