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租房一星期业主说要在国五条政策前说要卖掉,当时租房前没有告诉我们有可能会卖,我还为了不愿意搬家业主还要涨租才签两年的合约,我们现在很苦脑。但没有过几天业主有别的原因又说不卖了,让我们安心住。我们就准备在附近找个店面,刚好找到了合适的,业主又说要卖房,业主也答应到时会补偿我们,因此我们放弃了那店,想着到时不知道会搬到哪去。
在租这之前我们有店面的,所以太多东西,只能暂时放在家里,等到时确定再了搬。现在刚好住了一个月多几天,业主来电说已经卖掉了,让我们搬。我的要求是:除了还我原来两个月的压金,合同上的违约两个月的租金,还有我当时给的中介费,还有一年的有线电视费,还有搬家的费用,还有我拉了一年的网线费,我的要合理吗?。
你们有合同吗 如果有合同 他一定要卖方 按照合同可以要求...
要看是指什么样的设备了。别人买台电视也叫设备。你不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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