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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三金被劳务公司克扣,企业本来为员工缴纳的是三百多,可是到了劳务公司后,他们只缴纳一百多,并且劳务公司每年还要从员工工资里扣五百元,说是工伤险,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作为一个员工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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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30

49 0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以及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的规定。
  劳务公司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既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缴费差额,以及被克扣的工资等。
     。

2012-06-30

23 0

··肯定有猫腻。如果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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