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结算问题?THS。。离职
关键在于内容而非形式。
比如说:离职员工,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时,只要用人单位并无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那么“写证明,保证书之类的,说明结清,以后与我司无关等字眼”,并无任何实质意义,可以用工资表或银行卡佐证所有工资已发放到位,并无拖欠或克扣现象。
而如果存在拖欠或克扣工资的行为,即使离职员工按单位要求,出具了“没有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的证明或保证书等,也将因其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况,而被判定为无效条款。
补充问题:
既然与临时聘用员工是签订的为期一年的...全部
关键在于内容而非形式。
比如说:离职员工,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时,只要用人单位并无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那么“写证明,保证书之类的,说明结清,以后与我司无关等字眼”,并无任何实质意义,可以用工资表或银行卡佐证所有工资已发放到位,并无拖欠或克扣现象。
而如果存在拖欠或克扣工资的行为,即使离职员工按单位要求,出具了“没有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的证明或保证书等,也将因其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况,而被判定为无效条款。
补充问题:
既然与临时聘用员工是签订的为期一年的合同(公司内部的合同,不是劳动局规定的那一份)中约定,只帮买意外保险,应视为劳务合同,那么一年后工程完工解散员工,公司可以不予经济补偿。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