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权处理子女的遗体吗
对于遗体的安排及安葬方式,也有不少人是通过留下遗嘱来决定的。遗体是失去生命的人身,构不成继承法上的遗产关系,继承法所调整的是财产关系。具体工作适用中,经常采取以下三种方法:一是根据民间有关殡葬方面的风序良俗来确定。 由民间殡葬风俗确定死者近亲属的安葬权利和义务,如果是死者在生前对自己去世之后的安葬方式进行安排,只要这种安排不对死者的近亲属造成过重的负担,都应该得到尊重。二是利用死者人身权益延伸保护的理论,遗体是延伸身体利益的载体,权利人应该可以依法支配和处分。 一些地方还为此出台有与此有关的地方法规,尊重本人的意愿。只要死者生前所确定的意愿不违背风序良俗,就应该得到支持。三是在继承法原...全部
对于遗体的安排及安葬方式,也有不少人是通过留下遗嘱来决定的。遗体是失去生命的人身,构不成继承法上的遗产关系,继承法所调整的是财产关系。具体工作适用中,经常采取以下三种方法:一是根据民间有关殡葬方面的风序良俗来确定。
由民间殡葬风俗确定死者近亲属的安葬权利和义务,如果是死者在生前对自己去世之后的安葬方式进行安排,只要这种安排不对死者的近亲属造成过重的负担,都应该得到尊重。二是利用死者人身权益延伸保护的理论,遗体是延伸身体利益的载体,权利人应该可以依法支配和处分。
一些地方还为此出台有与此有关的地方法规,尊重本人的意愿。只要死者生前所确定的意愿不违背风序良俗,就应该得到支持。三是在继承法原则之内,适用遗托制度。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这就是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本案中,如果死者林福在去世之前留下遗嘱,对自己的遗体如何进行安葬作出安排,其子女都应该进行遵守,不得以其他理由进行拒绝。
对于继承人能够履行该继承义务而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剥夺其继承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