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生活 购房置业

小区车位的使用

小区地下车位如果没有卖完,是否应该出租给业主使用,如果不出租给业主使用,是否合法。

全部回答

2018-01-19

183 0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有商品房就是物权所有人,车位只是商品房的附属物,不让进车位就不能进小区,侵犯了业主的物权。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生活
购房置业
美食/烹饪
起名
服装/首饰
美容/塑身
购物
购车养车
生活常识
家电
礼节礼仪
家居装修
保健养生
交通出行
婚嫁
育儿
购房置业
购房置业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