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2月份购买了商品房,7月份交房,交房的当月接到开发商的一个电话通知,要求把本人所交契税的发票交给开发商,说是用于更改栋号,辖区派出所要求更改的.昨天本人拿原来购房时交款的收据去换取正式发票,发现发票上所写栋号不是原来签订合同时栋号。(而且发票的印章模湖不清)本人提出异议,感觉不对,就把原收据要了回来,暂时不换取正式发票.本人怀疑是否开发商在耍什么花招!恳请各位高手、专家指点!
你好!更改栋号没关系,只要你购买的房产没有变就可以了!(也就是说,房产的位置没变,还是原来的,只是门牌号变更了,这是没关系的!)
你好!更改栋号没关系,只要你购买的房产没有变就可以了!(也就是说,房产的位置没变,还是原来的,只是门牌号变更了,这是没关系的!)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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