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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利费

财企【2007】48号: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 请问企业发生的福利费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好象我们公司还提! 只是放在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科目里!是二级科目!

好象我们公司还提! 只是放在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科目里!是二级科目!收起

2018-04-09 05: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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