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军事制度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组织、管理、维持、储备和发展军事力量的制度。军制是军事制度的简称。国家或政治集团的一项基本制度,属于上层建筑,反映一定阶级的意志,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主要包括军事(国防)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军队组织编制、军队工作制度、后备力量建设制度、兵役制度、国防经济管理制度、国防科技和装备发展管理制度、国防教育制度、民防制度、战争动员制度、军事法律制度等。 一般由国家或政治集团及其军队制定,以法律法令、条令条例、规则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和颁行。它的制定和发展,受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条件、科技水平和战争局势、战略方针、武器装备、军事理论、战争实践以及民族特点、历史传统、...全部
军事制度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组织、管理、维持、储备和发展军事力量的制度。军制是军事制度的简称。国家或政治集团的一项基本制度,属于上层建筑,反映一定阶级的意志,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主要包括军事(国防)领导体制、武装力量体制、军队组织编制、军队工作制度、后备力量建设制度、兵役制度、国防经济管理制度、国防科技和装备发展管理制度、国防教育制度、民防制度、战争动员制度、军事法律制度等。
一般由国家或政治集团及其军队制定,以法律法令、条令条例、规则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和颁行。它的制定和发展,受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条件、科技水平和战争局势、战略方针、武器装备、军事理论、战争实践以及民族特点、历史传统、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其基本功能在于从组织制度和运作制度上保障国家或政治集团掌握和发展军事实力与潜力,以便有效地准备与实施战争。军事制度军制来源“军制”一词,在中国首见于战国时期。《荀子・议兵》:“临武君曰:善!请问王者之军制?孙卿曰:将死鼓,驭死辔,百吏死职,士大夫死行列。
”《吕氏春秋・节丧》:“引绋者左右万人以行之,以军制立之,然后可。”以后,历代使用此词,含义均属军事方面的制度。南宋起,“兵制”一词盛行,但“军制”“兵制”两词并用,含义相当。清末后,多用“军制”一词。
军事制度主要内容军制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内容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现代军制,为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全面开展,以及战争的充分准备和有效实施,涉及的领域广泛,内容丰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国家或政治集团领导军事(国防)建设,组织和管理武装力量,指挥军事斗争的组织体系及相关制度。
主要包括最高统帅、军事(国防)决策机构、军事(国防)指挥机构、军事(国防)行政机构、军事(国防)协调机构、军事(国防)咨询机构、军事(国防)监察机构和各级地方军事机构的设置、职权区分、相互关系等制度。
基本功能是保证国家或政治集团高度集中地控制军权,平时对军事(国防)建设和各个领域的战备活动实施有效的领导和管理,战时对各种武装组织的作战和各个领域支持战争的活动实行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国家或政治集团关于武装力量整体结构的制度。
主要包括武装力量的总体构成及各种武装组织的规模、结构、任务区分、相互关系等制度。基本功能是保证国家或政治集团组建、掌管和发展各种武装组织,并使它们形成整体力量,有效执行作战及其他任务。关于军队整体结构和军队建制单位具体编组的制度。
主要包括军队总定额、总体结构、组织体制编制等,规定军队领导指挥系统、战斗部队系统、战斗保障部队系统、后勤和装备保障系统、院校和科研系统,以及各系统中单位的设置、编组、任务区分和相互关系的制度。
基本功能是保证军队人员和装备的科学编配,军队各级各类组织的合理构成,使军队能形成和提高整体作战能力。军队组织实施和管理各项事务和活动的制度。主要包括军队的战备工作、军事训练工作、行政工作、政治工作、人事工作、后勤工作、装备工作等制度。
基本功能是保证军队遵照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意志,正常地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官兵素质,造就和使用人才,获得各类装备和物资,建立正规的秩序和严格的纪律,协调内外关系,培养战斗作风,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国家组织储备和发展后备兵员的制度。
主要包括各种预备役(后备役)部队、民兵组织和人员的编组、装备、教育训练、管理、保障等制度,以及学生军训制度。基本功能是保证有计划地扩大后备兵员的数量,有效地提高后备兵员的素质、组织程度和战备水平,满足战时补充军队和配合军队作战的需要。
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服现役、服预备役、接受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以及对军人优待抚恤等制度,各级兵役机构的设置、任务区分和相互关系的制度等。
基本功能是保证现役部队人员的补充和更新、后备兵员的训练和储备,以满足平时武装力量建设的需要,建立战时武装力量动员的基础。国家领导、管理和调节国防经济活动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国防经济活动中各中央部门、地区部门和行业、企业的领导、管理、调节机构的设置、职权划分和相互关系的制度,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的管理系统和工作制度等。
基本功能是保证从物力、财力上支持国防建设,不断增强军事实力和潜力,并在必要时将国民经济有计划地迅速地转入战时轨道,满足进行战争和保障基本民用的需求。国家领导、管理国防科学技术和装备发展事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
主要包括国家领导、管理国防科学技术和装备发展事业的各类各级机构的设置、职权区分和相互关系的制度,装备发展的预测、论证、决策、规划以及装备科研、生产、采购的制度等。基本功能是保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国防科学技术,促进装备发展,改进和更新装备,增强军队作战能力。
国家按照国防的要求,对公民的观念、品德、智力、技能和体质施行引导、培养、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管理、实施和检查等制度。基本功能是保证全民特别是青少年,接受国防教育和训练,增强国家观念和国防意识,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与技能,具备良好的体质。
国家组织民众与敌方空袭、各种灾害以及恐怖活动作斗争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又称人民防空(人防)制度、群众防卫制度。主要包括各级民防机构的设置、职权划分和相互关系的制度,民防活动的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制度,民防专业队伍的组建、指挥、训练和管理的制度等。
基本功能是战时组织居民隐蔽、疏散、防备敌方空袭和消除空袭后果,保护居民、经济设施及其他重要目标的安全,恢复和维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社会秩序;平时组织居民应对各种灾害和恐怖活动。国家为应对战争或其他军事危机,采取紧急措施,使社会全部或部分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
主要包括各级动员机构的设置、职权划分和相互关系的制度,动员等级制度,各类动员的准备和实施的制度,复员制度等。基本功能是保证国家根据需要与可能,集中统一地调动人力、物力和财力,组织和协调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外交等各个领域的行动,把军事潜力转化为军事实力,有计划地满足作战和基本民用的需要。
国家和军队关于军事方面的法律制度。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军事法律、军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军事行政规章、军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依法建立起来的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项制度。基本功能是从军事法律制度上,保证国防建设和军事行动的实施,保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军事设施,保证军人以至全体公民遵守法纪、履行国防义务。
军事制度基本规律军制的制定,受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条件、科技水平和战争局势、战略方针、武器装备、军事理论、军事实践以及民族特点、历史传统、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制约和影响,具有以下基本规律:①以国家统治阶级或政治集团的利益和意志为出发点。
各个国家的军制都反映和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服从并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目的。不论军事组织制度还是军事工作制度,在本质上都是为了保证各种武装组织,特别是军队牢牢掌握在统治阶级的手里,按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行事。
同时,道德、宗教、法律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军制,不同阶级所奉行的哲学为制定军制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制定和改革军制中,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②以经济和科学技术尤其是装备为物质条件。
“没有什么东西比陆军和海军更依赖于经济前提。装备、编成、编制、战术和战略,首先依赖于当时的生产水平和交通状况”;“军队的全部组织和作战方式以及与之有关的胜负,取决于物质的即经济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军事文集》第1卷第12、第17页)。
一个国家的经济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特别是装备的状况,直接制约着军制的制定。军制必须与经济条件、科学技术水平,特别是装备的状况相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制定和改革军制中,始终坚持正确处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和平时期在服从经济建设的前提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国防和军队建设,既保证建设一支足以保卫祖国的武装力量,又不给国民经济造成过重的负担,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同时,重视发展国防科学技术及装备,并在国防科学技术和装备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军制。③以国家战略和军事战略为指导。军制受国家战略和军事战略的指导和制约,并保证国家战略和军事战略的实现。国家战略和军事战略发生变化,必然引起武装力量体制、军队规模、军队组织编制等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按照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信息化局部战争的要求,不断调整、改革军队体制编制,完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三结合”的人民武装力量体制,建设诸军种、兵种合成的,常规力量和核力量相结合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
④以军事实践和军事理论特别是战争实践为重要依据。军制的建立和变革,以准备、实施和赢得战争,维护国家安全为目的。经过军事实践特别是战争实践的检验,凡适应战争要求的制度就保留和发展,不适应的则废止。
在相对和平时期,随着科学技术和装备的迅速发展,许多国家依据历史经验特别是近期战争的经验,通过总结和论证,发展军制理论,改革原有的军制,制定和推行适应未来战争需要的军制。⑤不断提高法律化、规范化的程度。
现代军制更加强调通过适当的立法程序予以制定,数量逐步增多,规范更加明细,形成专门的社会规范体系。法律化、规范化的军制一般包括三个部分:条件,即规定本制度的适用范围;规则,即规定应该做什么、怎样做,禁止做什么、怎样做;制裁,即规定违反本制度必须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法律化、规范化是军制建设的重要特点。此外,制定军制还要考虑民族特点、历史传统、地理环境等因素。实施军制,是制定军制的目的和归宿。军事制度遵循原则在实施军制中一般遵循以下三个原则:①分类管理,按级负责。
军制是分类分系统制定的,也是分类分系统贯彻实施的。一般按部门、系统进行管理,逐级实施,按级负责。②统一认识,强制执行。军制一旦颁布,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更改或违抗。
在贯彻执行军制的过程中,一般都运用各种手段,采取不同方式,教育民众和官兵按军制自觉地、严格地规范行动。③严格监督,保证实行。军制颁布后,一般都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监督本部门、本系统严格贯彻执行;同时,运用监督机构,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军制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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