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近期,我夫人代女儿看房(女儿未看房),妈妈看中房子后与上家签约了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妈妈签了自己名字,但注明女儿买房;合同中有定金的责任条款),与中介签约了居间合同(合同中有5万元意向金在上家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转为定金条款,居间合同三方签字),付了意向金。后经女儿反对我们决定不买房了,不再继续签约正式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了。请问1、我们是否可以要回定金吗? 2、妈妈代女儿签约的合同是否有效? 3、是否要付中介佣金?陈先生
一、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是购买房屋的意向。在买方有购买...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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