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廉洁自律行为怎样进行处分?
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本性,廉洁自律纪律是清正廉洁的保障, 违反廉洁自律纪律理应受到处分。对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章作出了如下规定:对于利用职权违纪问题,第八十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 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 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 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 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全部
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本性,廉洁自律纪律是清正廉洁的保障, 违反廉洁自律纪律理应受到处分。对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章作出了如下规定:对于利用职权违纪问题,第八十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 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 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 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 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 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 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 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 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 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理。对于收送礼违纪问题,第八十三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 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 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 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 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对于操办婚丧喜庆违纪问题,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 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 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 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 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对于执行公务违纪问题,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 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 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 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 规定出人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对于营利活动违纪问题,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 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 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 经商办企业的;(二) 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 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 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 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人股的;(六) 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 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 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 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 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 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 (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 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 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 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 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 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 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对于机关违纪问题,第九十一条规定: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 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工作生活保障违纪问题,第九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 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 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规定: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 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 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公私财物违纪问题,第九十四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 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 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 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 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 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 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九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 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 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 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将公物借 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对于公款支付、报酬违纪问题,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 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 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 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 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 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 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 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 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 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 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 相旅游的;(二)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对于公务接待、车辆、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违纪问题,第九十九 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 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 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 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 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二) 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 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理。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 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二) 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对于权色钱色交易违纪问题,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 籍处分。此外,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 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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