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好一套房子,价钱也非常便宜,卖房人说房主是他的岳父母,但在外地,说还挺远,回不来。卖房人给我看了这个房子的房证,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但没看到房主的身份证,也没看到房主委托授权书,也没看到他们的关系证明。但我怕房子再卖给别人,就交了一万元。。。 今天看好一套房子,价钱也非常便宜,卖房人说房主是他的岳父母,但在外地,说还挺远,回不来。
卖房人给我看了这个房子的房证,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但没看到房主的身份证,也没看到房主委托授权书,也没看到他们的关系证明。但我怕房子再卖给别人,就交了一万元的定金,并签了合同,在合同上,卖房人在代理人处签的字,并按了手印,给我打了定金收条,也签名并按了手印。我问卖房人,过户时,房主本人不在怎么过户,卖房人说,这个不用担心,随时可以过户。
请问:房产局过户时,房主本人必须到场是吧,过户时,我想用房产局提供的合同,让本人签字。但我怀疑,这个卖房人是倒卖房子的,他把别人的房子买来,又卖给我,到时候,付款时收条还得是这个卖房人签名。这样的话,我有没有什么风险。是不是只要房产证过户到我的名下,我就没什么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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