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概念是什么?
首先你得区别两个概念?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什么是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全部
首先你得区别两个概念?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什么是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其年限是永久的。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自己家买的房子是住宅,有70年产权,或者是公寓,只有40年产权,实际上说的是土地使用权。
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房子还是你的吗?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因为房子所有权是永久的,所以房子当然还是你的,只要没有拆。
但是土地使用权已经没有了,又该怎么解决呢?具体而言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具体而言,就是由产权人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住下去啦。
当然国家也可以给予产权人一次性的经济补偿,要求产权人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然后把房子和土地都收回去。
第二种办法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如果国家要收回土地和地上的建筑物,也就是你家的房子,就需要给予产权人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类似拆迁安置。
目前很多人认为中国的房子很多都不是长寿住宅,根本就住不上70年就拆掉了,不用去考虑这个问题。但是也有人认为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
40年与70年在续期处理上没有区别
至于购房者的问题,40年产权的酒店式公寓,与70年产权的住宅相比,区别主要体现在购买和居住上,即水电费、公摊面积、税收及户籍政策、贷款政策等方面。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在续期问题的处理上,没有区别。收起